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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翻唱别人的歌,为什么大衣哥安然无恙,而其他人经常翻车呢?朱村大衣哥 大衣哥

同样是翻唱别人的歌,为什么大衣哥安然无恙,而其他人经常翻车呢?朱村大衣哥 大衣哥名言

1. 法律责任主体完全不同
网红、草根歌手翻车:大多自己承接商演、自己定曲目,以歌曲作为吸金招牌,本人是直接侵权责任人。没交版权费,原唱直接起诉演唱者。
朱之文只出演、拿固定劳务费,从不私自接商演。所有商业演出由主办方对接,主办方统一向音著协缴纳版权费,合同约定版权责任全部由主办方承担。即便出现版权问题,追责对象也是活动方,而非他本人。
电视台晚会、官方文艺演出,平台本身和音著协签了年度总授权,演唱曲目自动合规。

2. 选曲策略避开了版权雷区
- 他主打《滚滚长江东逝水》《驼铃》等经典老歌、红色歌曲:一部分词曲作者去世超过50年,版权到期,进入公有领域,可以免费演唱;剩余曲目版权大多归属音著协,集体授权模式完善,原唱极少单独追责。
- 从来不翻唱当红歌手的主打单曲,不会和原创歌手争夺商业市场。
反观旭日阳刚等艺人,把当红歌手的代表作当成自己的招牌,靠着这首歌漫天商演,直接瓜分原唱的商业收益,版权方必然维权。

3. 盈利模式不存在“绑定单曲牟利”
大衣哥演唱曲目非常零散,没有固定主打歌,观众是冲着演唱者本人,而非某一首特定歌曲付费。
版权方维权成本很高:场次分散、主办方各不相同,跨地区诉讼费时费力,收益很低,权利人一般不会起诉。
很多基层下乡演出、公益慰问演唱,属于免费表演,符合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范畴,本身就不构成侵权。

4. 不触碰网络传播权红线
很多网红翻车的另一大原因:私自把翻唱视频、音频发到短视频平台,开通流量分成,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朱之文本人从不主动录制翻唱作品上架网络。网上流传的视频,都是观众现场随手拍摄,并非他本人主动发布,责任不在他。

5. 人情边界处理得当
对于成名曲《滚滚长江东逝水》,得到了原唱杨洪基本人的包容默许。创作者主观上没有维权意愿,自然不会发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