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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太难看了!”深圳一男子2024年通过中介以672万卖房,支付12.3万佣金

“吃相太难看了!”深圳一男子2024年通过中介以672万卖房,支付12.3万佣金。一年后他得知买家实付720万,48万差额去向不明。中介称该款项为买卖双方与第三方的私下交易,公司未介入。男子起诉中介,但法院判决结果令他意外。
 
2024年3月,深圳的刘先生觉得自己的生活终于进入了一个比较稳定的阶段,这套房子他住了很长时间也陪伴他经历了不少人生阶段。

后来因为家庭规划和资金安排他决定把房子卖掉进行一次资产调整。考虑到自己平时工作忙没有太多时间处理买卖流程,刘先生选择把房源挂在了乐有家,并把后续的找客户、谈价格、办理交易等事情交给了中介处理。

刚开始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中介帮忙联系买家双方谈价格签订合同,之后又陆续完成了过户等手续,按照当时的交易情况刘先生一直认为自己这套房子最终能够拿到672万元的净收入。
 
交易完成后他按照约定支付了12.3万元的中介服务费,在他看来这一次卖房已经顺利结束,房子卖出去了钱也拿到了手续也办完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真正的问题会在一年之后才慢慢浮出水面。

2025年的一天,刘先生因为房屋维修相关的问题和购买这套房子的买家取得了联系,两个人聊天过程中提到了当初买房的价格,原本只是一次普通沟通却让双方发现了一个完全对不上的数字。

买家告诉刘先生自己当时一共支付了720万元,而刘先生这边收到的信息却一直是672万元,两个数字放在一起中间整整差了48万元。
 
这一刻刘先生愣住了,48万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字,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这笔钱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自己作为卖方却完全不知道。

带着疑问刘先生找到了当初负责交易的中介公司,但得到的解释却让他更加疑惑,中介方面表示他们按照约定只收取了12.3万元佣金。

至于买卖双方之间另外产生的48万元资金往来并不是经过公司账户也不是由公司收取,因此与公司没有关系,对方称这笔钱是买卖双方和某个第三方之间的转账。
 
这样的解释让刘先生无法接受,在他看来整个房屋交易过程中自己一直都是通过中介进行沟通,买家是谁价格是多少资金如何支付这些重要信息都应该是透明的,但现在自己却在交易结束一年后才知道房子的真实成交金额,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一次偶然联系才被发现。

随后刘先生开始重新查看整个交易过程,他发现问题可能和交易过程中签署的一份《主体变更确认书》有关,在签约期间他曾签过这份文件同意买家主体可以进行暂时变更,也就是说允许其他人暂时代替买方签署相关合同。

但这份授权文件有明确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是2024年4月23日,然而真正完成正式签约的买方却是在4月25日才出现,也就是说在正式交易过程中之前的授权文件已经超过了有效时间。
 
与此同时刘先生还发现中介系统里的买方信息并没有及时更新成最终实际买家的资料,这意味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面对的买方信息并不是最后真正购买房屋的人,交易中的价格、身份、资金等关键信息都掌握在中介手里,而作为卖方的刘先生却并没有看到完整的信息。

直到后来买家主动联系他才发现这笔交易里存在48万元的差额,刘先生随后将中介公司告上法院,认为中介在交易过程中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隐瞒了真实成交价格并通过第三方方式造成了价格差异。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法院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调查,包括双方签订的合同、转账记录、交易资料以及那份《主体变更确认书》等证据都被逐一查看。
 
最终法院认为从现有证据来看,虽然交易过程中确实存在48万元资金流向第三方账户的情况,但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这48万元被乐有家收取或者由中介公司参与分配,因此刘先生要求中介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判决下来后刘先生仍然对此表示不服,因为在他的理解中问题并不只是钱有没有进入中介账户,而是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作为卖方他没有获得完整真实的信息。

不少网友对此事也展开讨论,有人认为房产交易涉及金额巨大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应该承担更多的信息披露责任,也有人认为法院判决需要依靠证据如果无法证明中介直接获得这笔钱责任认定确实存在难度。
 
这起纠纷的争议也让很多人再次关注二手房交易中的"信息差"问题,在一些复杂交易中如果买方主体发生变化资金又经过第三方账户流转,原本清晰的交易链条就可能变得复杂。

对于卖方来说看似只是签合同、办手续、收房款,但实际上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自己的权益。

刘先生表示后续还会继续追查这笔48万元资金的具体去向,希望找到真正涉及其中的第三方,而这件事情也给很多准备卖房的人提了一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