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 38 岁男子应聘超市分拣员,每月工资 6000 元到 8000 元,45 周岁以下。线上投递简历后,通知他去线下面试。谁料,站长看都没看男子一眼,甚至也没问男子的名字,就告诉男子:不合适,你走吧!男子气坏了,这也太不尊重人了吧?于是愤而将其曝光,迫于压力,站长终于道歉。
连名字都没问,一句“不合适”就打发了——这不是面试,这是在门口把人当苍蝇一样扇走。
杨先生看到招聘信息上清清楚楚写着“18到45岁,男女不限”,自己38岁,完全符合条件,才投了简历。收到面试通知后,他准时赶到站点。结果站长连头都没抬,没问工作经历、没看简历、甚至没确认他叫什么名字,就让他走人。一个成年人,大老远跑过来,就为了听一句“你走吧”——换谁都火大。杨先生当场质问,站长才挤出两个前后矛盾的拒绝理由:先是嫌他年纪大,后又改口说只招女分拣员。
翻来覆去变理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根本就没有站得住脚的理由。
招聘启事白纸黑字写着“男女不限”,你到现场说“只要女的”,这不是用人,这是耍人。嫌年纪大?招聘范围写的是18到45,38岁正当年,怎么到你这就成“超龄”了?说白了,站长心里早有一套没写出来的标准——不要男的、不要看着不够年轻的。可这套标准不敢写在招聘信息上,因为写出来就是赤裸裸的就业歧视。那就先把人忽悠来,到了现场再随手打发掉。杨先生不是没能力,是连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都没拿到。这种“连坐下说话的机会都不给”的面试流程,本质上就是把人当消耗品。
那些说“分拣员确实辛苦,年纪大了可能扛不住”的人,逻辑根本站不住脚。
分拣员是体力活,要求手脚麻利、反应快,这没错。可一个人能不能扛住体力活,跟他年龄几岁没有必然关系——38岁跑马拉松、53岁搬货的人比比皆是;二十出头干两天就跑路的人也不少。你要考察体能,那就安排试岗;你要筛选性别,那就写清楚。用一套明面上的条件把人吸引来,再用另一套桌下的标准把人筛掉,然后把责任推给一句“不合适”——站长道歉,是因为舆论盯上了,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错了。迫于压力才低头,那这声“对不起”里,有几分是真心?
更扎心的是,这种事不是个例。
2025年,杨先生还面试过一家快递分拣中心,对方对他说“你都快40岁了,还能不能干得动?”那语气,跟今天这位站长一模一样。38岁,在招聘信息里被写进“18-45岁”的范围,可在面试官的潜意识里,年龄的暗线已经从“超过35岁”划到了“超过30岁”。就业年龄歧视从来不是法律条文的问题,是执行者手里那把看不见的尺子在作怪。那些真正被排除在外的“超龄”求职者,连被看见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一个“不合适”打发走了。
《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也不得以年龄等为由实施就业歧视。
法律写进条文,执行全靠舆论。杨先生若不是把事情发到网上,站长的道歉恐怕永远不会来。一个38岁的求职者,被招聘启事请过去,被面试官赶出来,再被舆论逼回来一句“对不起”——这中间没有一个环节是靠制度本身解决的。下一次,换一个不上网的求职者,被赶走之后连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
信息来源:综合参考九派新闻、极目新闻、湖北经视、大象新闻等多家媒体2026年7月12日至13日关于杭州38岁男子应聘分拣员遭歧视的系列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