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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黄世仁还狠!”浙江宁波,一大妈去山东旅游,被销售忽悠,买了套59万海景房,销

“比黄世仁还狠!”浙江宁波,一大妈去山东旅游,被销售忽悠,买了套59万海景房,销售还怂恿她别告诉家人,给家人一个惊喜,大妈没钱还贷款,逾期224天后,她收到开发商催款通知,逾期224天,违约金竟高达400万,大妈没办法告诉了儿子,儿子气坏了,违约金比房价高出7倍,这天价违约金是怎么算出来的?简直离谱!真相更荒唐。

郑先生的母亲,跟着旅游团去山东玩,他支持母亲趁轻手利脚,去游山玩水,辛苦一辈子了,老了就该到处走走。

郑先生以为,这就是一次普通旅行,没想到,母亲惹上了大麻烦。

所谓的旅行,其实就是开发商的一个诱饵,母亲还有团友,都被拉去了海景房售楼部。

销售一对一,围着她一通说,把海景房吹得天上少有地下难寻,还一个劲撺掇她别跟家里子女提,说偷偷买下来,等回去直接亮房产证,给全家人一个大惊喜。

母亲当时脑子一热,真就没跟家里人商量,当场就自作主张签了购房合同。

这套房总价59万。可她自己那点退休工资,连日常花销都得算计着来,根本扛不住每个月的房贷。

没撑多久,母亲就断供了,前前后后拖了224天没还钱。

这时候,她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催款通知,一看直接傻了眼,上面写着要她赔400万违约金。

走投无路之下,母亲才把这事跟儿子郑先生说了,郑先生看完合同直接气炸。

算下来,这违约金比总房价高出快7倍,完全没道理。

郑先生愤怒的联系媒体,帮自己讨说法。

记者介入后,后来仔细核对才发现,是合同里的违约金条款多写了一个0。

这导致,原本的计算标准直接翻了10倍,才闹出59万的房要赔400万的荒唐事。

郑先生直接跟开发商交涉,要求解除这份购房合同,把已经交的钱退回来,赶紧把这事彻底了结,不能让母亲平白背上天价债务。

类似情况之前也有过,外地一位退休老人,被保健品推销套路,忽悠着用养老钱,抵押房产办贷款买了一堆没用的产品。

事后,对方拿出合同说逾期要赔3倍本金,最后也是子女出面走法律程序才把不合理的条款废掉。

这事说白了,有些销售为了冲业绩,专挑出门在外、身边没子女陪着的老年人下手。

他们专捡好听的哄,故意把风险往没了说,甚至撺掇老人瞒着家里人签字。

等真出了问题,老人们根本看不懂合同里的弯弯绕,等反应过来已经背上了莫名其妙的债务。

这种专钻老年人信息差的做法,本身就没安好心。

《民法典》第585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开发商主张的400万违约金,已经远超实际可能产生的损失,完全符合“过分高于”的认定标准。

即使上了法庭,法院不会支持这种明显不公平的条款,能直接帮老人把不合理的天价违约金砍掉。

老年人的“悄悄决策”不是个人私事,而是整个家庭风险防控的薄弱缺口。

很多商家,正是看准了老人好忽悠,刻意撺掇他们跳过和家人商量的环节,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签下不公平合同。

子女一定告诉老人,但凡涉及大额支出、贷款的事,先跟子女通个气,就能躲开天价债务陷阱。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扬子晚报202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