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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冲动!”广东揭阳,一村民因父亲的征地补偿名额被取消,找村支书讨要说法,因怀疑

“太冲动!”广东揭阳,一村民因父亲的征地补偿名额被取消,找村支书讨要说法,因怀疑村支书存在故意推诿、刁难等情况,竟然当众与村支书发生冲突,就连路过的快递小哥想要制止,也遭到了伤害。

后一审法院判决该村民死刑,但村民认为是村支书有错在先,怀疑其侵吞了土地补偿款,所以应当从轻处罚。二审法院判了!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并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次修法在中国农村土地征收的历史上分量很重,它把过去用了很多年的“年产值倍数法”彻底废掉,换成了“区片综合地价”制度。

以前算补偿,就是拿这块地被征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乘上一个倍数,简单粗暴,容易让失地农户觉得吃亏。

新法第四十八条把这套逻辑推翻,要求地方政府综合考量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区位、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同时把社会保障费用一并纳进补偿盘子里,还立下了“先补偿,后搬迁”的硬规矩,征地方案必须公告不少于三十日,多数被征地村民有异议时,县级以上政府得组织听证。

案件里的黄某,1969年出生,小学文化,2020年就开始为征地补偿的事情四处信访。他一口咬定村干部买卖土地、侵吞补偿款,但手上始终没有拿得出手的证据。

2022年村里定下方案,补偿款只在16周岁以上不满59周岁、且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村民中分配,他83岁的父亲不在名单内,而他和几个兄弟姐妹都分到了钱。

这就是老人心里最大的疙瘩,也是黄某后来一次次告状的原动力。可他忽略了一件事,新《土地管理法》连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早就给了他一整套合法的维权路径,从申请听证、行政复议,到直接把村委的分配方案或镇政府的行政行为告上法庭,都有制度托底。他没走这条路。

真正把黄某钉在死刑柱上的,还有另一段司法史。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56号)。

在那之前的司法实践里,一些恶性案件的被告人被群众围住、跑不掉了,就在法庭上把“留在现场”当作自首的护身符,社会争议一度很大。

这份意见把话说得非常清楚,明知他人报案、在现场等待、被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如实供认的,才可视为自动投案;

但如果是被群众扭送控制,或者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就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这条规则把主观悔罪与被动束手划出了一道明确界线。

2024年7月24日凌晨,黄某的父亲病逝。次日他去村委开死亡证明,顺口又向村支书黄某其提起补偿的事,得到的答复是老人不符合分配条件。

多年积压的怨气瞬间爆开,他掏出事先备好的刀,尾随黄某其进了村里的快递站,趁其不备一刀刺向颈部。快递员许某某冲上去拦,也被划伤。

庭审时揭露的细节更让人心惊,早在2023年年底,黄某就动了杀害村支书和其他村干部的念头,2024年2月6日还曾对村干部黄某乙动过手。这就不是一时冲动那么简单了。

行凶之后,他被现场群众按住,警方几分钟就到场。他在法庭上执意主张自首,说自己没跑就该算主动投案。

可这套说辞正好撞上了2010年那份司法解释的排除条款,他的“留守”是被人按倒后的物理结果,不是主观上愿意把自己交出去。

相关部门也早就查过,村干部并没有违法违纪的问题,他嘴里的“侵吞”始终停在猜测层面。二审法院最后维持原判,判处黄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69726元。

信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