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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灯塔,一女子和丈夫租了套房子,男房东比女子大28岁,他趁女子丈夫不在,两次到

辽宁灯塔,一女子和丈夫租了套房子,男房东比女子大28岁,他趁女子丈夫不在,两次到女子房间: “你长得好看,来让姨父稀 罕 稀 罕!” 女子害怕了,夺路而逃,男房东看外面有监控,他停止了追赶,还要女子别告诉丈夫,女子报警,男房东被拘留5天,出来后大骂女子,女子不敢住了,要退房退租金8649.7元,男房东拒绝,女子告到法院,结果令人意外。

杨某和丈夫于某为了方便工作,在城区租下了一套平房。房子虽然不大,但价格不贵,院子收拾得干净,房东赵某夫妻就住在隔壁,中间只隔着一堵墙。

刚搬来时,赵某夫妻表现得十分热情。

签合同、交钥匙、介绍附近菜市场和公交站,赵某还笑着说:“有啥事尽管喊我,咱都是一家人。”
杨某觉得,遇到这样的房东算是运气不错。

可她没想到,真正让自己害怕的,不是陌生人,而是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房东。

那天中午,于某出去办事,家里只剩杨某一个人。

屋外忽然响起钥匙转动的声音。

杨某以为丈夫回来了,刚准备开口,却看见进门的是赵某。

赵某一边说着“看看水管漏不漏”,一边顺手把门关上。

杨某觉得有些奇怪。

因为检查水管,根本没必要提前不打招呼,更没必要拿着备用钥匙直接开门。

赵某低头象征性看了两眼水管,随后却没有离开,而是坐在门口的椅子上,挡住了出口。

房间一下子安静下来。

杨某心里开始发慌。

就在这时,赵某忽然张开双臂,笑着说出一句让她浑身发冷的话:“你长得挺好看,来,让姨父稀罕稀罕。”

杨某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

可赵某已经站起身,一步步朝她靠近。

杨某立即后退,厉声说道:“你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还说这种话?你不要脸吗?”

赵某却没有停下。

眼看距离越来越近,杨某转身就往门口跑。

赵某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杨某拼命挣脱,用力甩开对方,冲出了房门。

赵某一路追到院子。

直到快跑到院门口时,他忽然停住了脚步。

因为院外安装着监控。

赵某左右看了一眼,没有继续追赶,而是压低声音说:“别告诉你丈夫,也别往外说,你回去吧,我不去了。”

杨某哪里还敢回屋。

她一路跑向派出所报了警。

警方调查后,依法认定赵某存在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杨某原本以为,这件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可赵某拘留结束回家后,并没有道歉。

相反,在双方沟通退租问题时,赵某不仅拒绝退钱,还对杨某进行辱骂。

这让夫妻俩更加害怕。

毕竟房东就在隔壁。

每天抬头低头都可能碰见。

谁也不知道以后还会发生什么。

杨某说,自己已经不敢一个人在家,更不敢等丈夫外出后独自留在房子里。

夫妻俩连夜收拾东西搬走。

随后,他们找到房东,希望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租金、押金以及取暖费,共计8649.7元。

赵某夫妻却不同意。

他们认为,租客虽然搬走了,但钥匙没有正式交回,因此合同并没有解除。

双方协商多次,都没有结果。

最终,杨某夫妻只能将房东告上法庭。

庭审中,赵某夫妻辩称,租客没有办理正式退房手续,房屋仍由租客控制,因此不同意退租退款。

而杨某夫妻则认为,赵某作为房东,在租赁房屋内实施性骚扰,还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已经严重破坏了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和信任关系。

这样的房子,谁还敢继续住?

法院审理查明,双方确实签订了租赁合同。

赵某在案涉租赁房屋内对杨某实施性骚扰,之后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处罚,这一事实已有相关证据证实。

法院认为,租赁合同不仅意味着出租房屋,更意味着承租人能够获得安全、正常、安宁的居住环境。

赵某作为房东,其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影响杨某夫妻的人身安全感和正常生活,导致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至于房东提出“没有交钥匙”的说法,法院认为,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是出租方拒绝解除合同,并不能据此否认租客解除合同的权利。

最终,一审法院依法判决:双方房屋租赁合同于2025年11月12日解除。

赵某夫妻应退还剩余租金2384.66元、未使用取暖费1518.6元以及押金200元,共计4103.26元。

至于杨某主张的其余退款请求,法院没有全部支持。

评论列表

用户84xxx82
用户84xxx82 2
2026-07-14 18:31
对这种房东判的太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