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不想小的了,要来个大的了。LV刚赢了茉莉奶白,赔了一千多万,转头又把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告了。
7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第15法庭,一场罕见的跨国巨头告中国行政机关的官司就要开庭。原告是LV母公司路易威登马利蒂,被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是广东汕头一个叫黄民耀的服装经营者。
LV这回告的不是哪家小公司,是中国行政机关。
事情得从头捋。一个叫黄民耀的自然人申请注册了某个商标,LV看到后不干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结果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下来——没支持LV。LV不服这份行政裁定,直接一纸诉状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了法庭。
这不是LV第一次跟国家知识产权局打官司。公开可查的一审商标行政案件中,这至少是LV第6次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此前的5起里,LV赢了3起,输了2起。
而在这次行政诉讼之前不到一个月,LV刚刚在一场民事侵权官司里大获全胜。
6月29日,苏州中院一审判决茉莉奶白侵害LV 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LV经济损失1000万元加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茉莉奶白已经明确表示要上诉。
可茉莉奶白那场官司打的是“侵权赔偿”——人家已经用了你的商标,你告他、让他赔钱。而这次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打的是“商标确权”——这是要从根子上重新划定自己的商标到底能管多宽。
LV的经典Monogram老花图案里的四叶花卉图形,争议的核心在于——其中包含传统公有纹样元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认为,这些图案因包含传统公有纹样,显著性有限,不支持过度扩大跨类保护。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你的老花图案里有一部分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公有图案,你不能说全世界凡是长得像四叶花的东西都是你的。
如果LV服从这个裁定,那这个行政结论将永久生效,形成行业判例参考。以后任何商家只要拿“传统纹样公有元素”来抗辩,LV再想告别人侵权,胜算就会大打折扣。所以LV必须打这场官司,推翻这个限制性裁定,重新拓宽自己的商标保护边界。
LV这么拼命维护自己的四叶花卉图形商标,背后的逻辑其实很简单。奢侈品卖的不是皮料,是符号。皮具、工艺可以被追赶复刻,但独一无二的Monogram视觉符号才是LV高溢价的护城河。一旦相似纹样在各行业泛滥,老花图案的稀缺性和独特性就会被稀释,品牌奢侈品属性就会贬值。
可问题是——那些四叶花卉图形,真的是LV“独创”的吗?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锐评7月10日已经发了一篇评论,标题叫《LV“老花”引争议,我们的文化遗产该如何传承保护》。文章明确提出:**商标注册不得使公共文化资源被彻底私有化、专属化,更不得据此主张绝对排他的权利**。含有公共文化资源、通用文化元素的商标,保护强度和保护范围应当有所限缩。
老祖宗传下来的纹样,凭什么被你一个外国品牌注册了就变成你的了?你告小公司可以,但你连国家知识产权局都告,是不是忘了自己脚下踩的是谁家的地?
LV近五年在中国发起的商标维权诉讼高达1691起,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官司越打越多,保护范围越划越宽。一个外国品牌,用着中国老祖宗的纹样元素,一边从小公司身上薅羊毛,一边把中国行政机关告上法庭。赢了官司,输了人心。
7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LV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庭上见分晓。可不管判决结果如何,有一件事已经越来越清楚了:LV在中国的商标维权,正在从“保护品牌”变成一场文化符号的圈地运动。老祖宗留下的东西,不能让你一个人全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