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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中国查获的多起间谍案件中,很多人并非遭到“洗脑”,而是主动向境外势力靠

谁能想到,中国查获的多起间谍案件中,很多人并非遭到“洗脑”,而是主动向境外势力靠拢。更令人意外的是,这些人不少身处关键岗位,还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士。那么,他们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

有人主动寻找联系渠道,有人把违规保存的资料整理成“见面礼”,还有人为了钱、出境机会或个人怨气,试图把本不属于自己的秘密拿去交换。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一直在物色目标,但个别涉案人员并非被动卷入,而是自己靠了过去。
 
2026年3月披露的李某案,就是这样开始的,李某学过临床医学,曾在某休养单位负责退休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岗位特殊,也能接触一些敏感情况。

后来,李某因多次违法违纪被单位开除,没有就此收手,反而长期浏览境外网站,把移居国外当成新的打算。
 
一次上网时,李某看到通过考取某国执业医师资格,可以申请当地永久居留,为了提高成功率,李某想到了自己在职期间违规下载、保存的涉密和敏感材料,并把资料重新归拢起来。

准备赴境外参加考试前,李某主动联系当地一家律所和一家基金会,希望借助对方同该国间谍情报机关建立联系,想用手里的材料换取个人出路。
 
这条路还没有走到最后,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发现异常。李某在即将离境前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资料没有被带出去。原本想增加筹码的东西,最终成了案件证据,所谓“投名状”也没有换来想象中的海外生活。
 
一个月后公开的徐某案,过程更绕。徐某曾在部队服役5年,退役后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已经进入试用期。

投资失败带来经济压力,他便盯上了服役期间私自留存的资料,他主动联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将资料逐页拍照发送,希望换取非法利益。
 
一次交易中,徐某不慎暴露了个人信息。发现可能出事后,他拨打12339举报受理电话,把自己包装成发现可疑账号的“热心群众”,声称此前一直在同对方“周旋”。

他还提交了经过删减的聊天记录,但办案人员很快发现前后矛盾,随后查清了完整经过。
 
徐某所谓的举报,最后被证实是一场自导自演,根据公开通报,他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在公务员试用期内被取消录用。刚获得的职业机会,就这样被自己断送。
 
张某案暴露出另一种危险。张某曾在高校、市直单位工作,后来进入国家部委,在产生个人矛盾后,主动向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发送投靠邮件。

此后,张某按照对方指令,长期从单位办公系统违规下载文件,携带手机进入涉密场所拍摄资料,还趁办公室无人时复制同事电脑里的文件。
 
为了获取内部会议内容,张某多次潜入会议室,把录音笔用强力胶布固定在座椅下方。一次涉密会议期间,胶布因为反复使用失去黏性,正在工作的录音笔突然掉落,现场人员随即报告。

调查深入后,张某的行为被查明,案发时累计窃取的内部文件和资料已接近30万份。
 
身份暴露后,张某迅速办理出境证件,准备携带资料离境。

国家安全机关在其所在单位配合下及时实施控制,阻止危害继续扩大,案件还暴露出单位保密管理漏洞,12名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军工领域的卫某案,起点与前几起不同,卫某原是某军工集团下属研究院的网络管理员,在公园里被一名伪装成普通游客的外国间谍搭讪,随后在利益诱惑下接受了对方的要求。

利用工作便利,卫某用移动硬盘批量拷贝资料,用手机偷拍涉密电脑屏幕,还偷配领导办公室钥匙,多次进入办公室窃取文件。
 
卫某被抓获时,身上还带着2把偷配的钥匙,以及境外间谍为其配备的专用手机。经查,他先后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出卖文件资料1000余份,其中包括6份机密级国家秘密和536份秘密级国家秘密。

最终,卫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犯罪所得。
 
把这些案件放在一起看,涉案人员的经历、岗位和动机并不相同,共同之处是,他们都把工作中接触、掌握或违规留存的信息,当成了可以为个人换取利益的筹码。
 
现在的窃密目标,也早已不局限于一张军事图纸。重要文件、科研数据、技术成果、人员情况、内部会议内容以及关键信息系统,都可能成为搜集对象,手机偷拍、移动硬盘和网络传输,也让资料更容易被复制和外传。
 
现行《反间谍法》已经明确,将“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列入间谍行为,同时把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以及相关网络活动纳入防范和惩治范围。

岗位带来的便利,不是可以私自处置资料的权利。文件能被复制,聊天记录可以被删减,但已经发生的行为,仍会在调查和证据面前留下痕迹。
 
国家安全并不只存在于少数特殊岗位,也不只和影视剧里的秘密行动有关。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线索,可以通过12339举报受理电话等渠道反映,但举报必须建立在真实情况之上,不能拿来掩盖自己的违法行为。

对任何接触敏感信息的人而言,守住权限、守住程序、守住不能交易的边界,才是最基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