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河南农民胥敬祥打工回家,买了件绿毛衣马甲当新年礼物。朋友卫国良看到后,非说这件毛衣和自己小姨子家被偷的那件一模一样,左肩有个织错的叶子。他直接报了警。
警方抓人时,胥敬祥懵了。他解释是买的,还提议去找卖衣服的摊主对质。没人听他的。
审讯室里,胥敬祥崩溃了。他扛不住压力,被迫承认莫须有的罪名,还瞎编了“青龙”“黑龙”这些同伙名字。后来真凶被抓,说压根不认识他。
可法院还是判他抢劫罪、盗窃罪,刑期16年。
他入狱后,妻子受不了冷眼和压力,去世了。父亲气急攻心,也走了。家,就这么散了。
办案民警李传贵发现卷宗漏洞百出,坚持为他喊冤,结果反被举报,差点丢了饭碗。
直到1997年,检察官蒋汉生接手此案,一拍桌子:“证据根本不成立,这判决太离谱!”他跑了7年,找到关键证人,证明那件毛衣就是胥敬祥在集市上买的。
2005年3月15日,法院宣判无罪。距离胥敬祥原定的13年刑满释放,只剩15天。
如果晚宣判半个月,他会被当成“刑满释放的罪犯”走出监狱,一辈子背着污名。
胥敬祥后来拿到了53万国家赔偿。他说,希望自己浪费的十几年,能推动社会进步,不让任何人再落到他这下场。
你觉得,53万赔偿,能弥补他13年的青春和破碎的家庭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