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换个痔疮药,女子全程沉默,走出诊室直接酿成一场官司。
洞巾平铺在诊疗床上,上面落着点点碘伏印。
江女士挪着身子躺下,才发现常接诊的女医生临时请假,当班的是一名男医生。
纱布一层层拆开。
医生清理创面,手臂无意间蹭到旁边皮肤。
她身子一僵,攥紧了床单。
心里暗自嘀咕。
明明可以延后换药,非要安排男大夫,是不是故意的。
不少患者都认准,私密部位处置,只能女医护上手。这是大众最普遍的认知误区。
肛肠伤口愈合状态肉眼看不清,只能靠手部触感判断,小幅肢体接触属于常规操作,只要有护士全程陪同,操作就合乎规范。
她从头至尾没出声。
没有叫停治疗。
没有跟一旁的护士说自己不舒服。
更没开口申请换医生。
很多人分不清心理尴尬和故意越界的区别,单凭自己别扭的感受,就判定医生有问题。这是第二个认知盲区。
觉得不妥当场就能提,事后脑补出来的冒犯,不算维权的凭据。
回到家,她把换药的经过说给丈夫。
男人没去调监控,没找科室负责人核实。
揣着火气冲进换药室,抬手就动手。
医生的眼镜碎在地上,浑身多处挫伤。
医院很快报警,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丈夫被处以十二天行政拘留。
夫妻俩松了口气,觉得人已经被罚,这事就算翻篇。
普通人大多不清楚,行政拘留只是治安惩戒,没法免除民事赔偿。这是很少有人知晓的法律隐形规则。
被打的医生直接提起诉讼,索要医药费、误工费,合计五万八千元。
庭审现场,完整监控画面被播放出来。
全程有女护士在旁见证,所有操作都在诊疗范围内,不存在刻意触碰隐私。临时调换医师,只是医院正常的排班轮换。
话说得透亮。
难为情是真的,但没有任何侵权的事实。
动手伤人板上钉钉,该赔的钱一分都少不了。
江女士彻底慌了神。
原本只是看病时一点难堪,凭着主观臆断冲动行事,最后落下案底,还要拿出一大笔赔偿金。
身边人看完整件事,只剩感慨。
看病觉得不自在,当场就能沟通更换医生。
遇事不肯冷静核实,只顾着发泄脾气,所有糟糕的后果,到头来只能自己扛。
换作是你,遇上异性医生做这类私密换药,会当场开口换医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