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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判LV赢,然后由故宫博物院+人民银行+各民间团体+国家卫健委马上启动对LV的诉

先判LV赢,然后由故宫博物院+人民银行+各民间团体+国家卫健委马上启动对LV的诉讼,追责其剽窃中华文化图标,诉讼金额按LV全球10年销售总额的20%赔款。这是网友的建议。

一朵四叶花,印在包上叫经典,印在奶茶杯上就成了侵权,这事绕得过来吗。

网友火速开出一张奇葩方案,先判LV赢,再由故宫、央行、民间团体、卫健委组团起诉LV,按其全球十年销售额的20%索赔,听着像段子,但真没那么离谱。

7月2日,苏州中院一审落槌,茉莉奶白被判赔1030万元,10日内改logo,在六大平台首页发声明,理由很直接,LV手里有七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长期使用,识别度高。

判决还没生效,茉莉奶白说要上诉,比赛没有吹终场哨,先别急着宣布谁笑到最后。

商标保护看的是具体图形和组合,使用方式和是否易致混淆,不是比较谁家价格更贵,茉莉奶白的花撞得近,吃官司并不意外。

可另一头的追问更劲爆,这朵花的原型到底是谁的,网友翻敦煌壁画、宋锦纹样、唐宋器物图录,一一对照。

跑出来两位老祖先,柿蒂纹和唐代宝相花,上千年的老东西,壁上有,锦里有,出土器里也有。

那问题来了,老祖宗流传下来的纹样,中国人还能不能自由用,四瓣花能被一家独占吗。

更扎心的是,有人把商标库扒了一遍,说LV这些年在中国前后抢注了四十多款中式古纹,祥云、回纹、葫芦纹、铜钱纹,45个类别铺满。

这是什么意思,先把公共纹样微调一毫米,注册到自己名下,再拿注册证书去告用原版纹样的小厂,这口气,能不憋吗。

人民锐评给了两把尺子,公共文化资源不能被私占,含通用文化元素的商标,保护边界该更窄,商标法也写了,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关键在正当两个字,借传统元素做区分可以,攀附他人商誉不行,把一枚具体商标外延到整个纹样体系也不合适。

这时那份“反诉名单”就热闹了,故宫、人民银行、民间团体、卫健委被点名,群英会真能拿下LV吗。

角色拆开看,各有戏路,故宫有敦煌卷子、宋锦实物、宫廷器物,能把柿蒂纹、宝相花的谱系摆齐,证据够硬。

有人把线拉到央行,说LV在泰国限定里用过铜钱纹,而铜钱纹可追到大汶口文化约六千年前,人民币的视觉母题里也能找到影子。

还把卫健委搬上台,说LV这几年爱蹭中医、艾草、太极这类养生符号,中医类非遗可以发声,这思路对不上口径吗。

话说回来,法律不是群聊,人多不等于赢面大,就算像铜钱像葫芦,也不代表央行或卫健委天然有起诉资格,这点要冷静。

真有操作性的路在这,冲着具体抢注的古纹提无效,把公共元素还回公共池子,这一步能落地。

再建一套传统美学数据库,把纹样名称、年代、出处、演变与公共属性梳理清楚,审查时查得到,设计时躲得开。

还有人提文化来源标注和合理的特许使用费,不算天方夜谭,起码让商业收益和文化尊重不再脱节。

那张20%的天价赔偿单,更像一口气,侵权赔偿讲证据,讲实际损失和侵权获利,计算器按得响,数字也进不了判决书。

可这口气为什么有,不难懂,LV一开口要一千多万,按的是品牌损失,反过来靠公共纹样赚了几十年溢价,这笔账谁来算。

LVMH的营收体量在八百亿欧元级别,十年就是个吓人的数,20%像玩笑,但方向是提醒,别把公共文化当自留地。

消费者并不拒绝外国品牌用中国元素,龙年限定、故宫联名,照样买单,还会夸一句会来事。

真正关键的不是用不用,而是边界怎么划,致敬可以,联名可以,找苏绣师傅、景德镇窑口正经合作也可以。

但别把葫芦纹、祥云纹、柿蒂纹变成你的独占标签,再回头掐原版纹样的国风小店,这就变味了。

有人把奢侈品在中国的套路总结成三步,致敬,联名,收购,这套心智打法过去顺风顺水,现在碰到的是更强的文化自觉。

回到案子本身,LV维护具体注册权可以在规则里说话,国货用传统元素也该避开混淆和搭便车,这两件事并不矛盾。

接下来会怎样,取决于上诉,也取决于监管和行业的新工具,谁敢说以后不会再起一场四叶花之争呢。

这场风波的意外收获,是一次集体补课,哪朵花从哪来,叫什么名,哪个年代出现,越来越多人愿意翻书找答案。

当档案建起来,当边界画清楚,品牌少些弯路,设计多些新意,法院也不用兼任美术老师。

现在别急着摁下定论键,把那朵花看清,把账翻清,把规则立起来再说。

参考:人民锐评:LV“老花”引争议,我们的文化遗产该如何传承保护——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