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眼了!”7月18日报道,广西,一女子为了变成男人,准备去泰国做性别重置手术,她向公司请假,但公司却不同意,可手术已经约好,女子只能先去泰国,不料在手术恢复期间,公司将她解雇,女子不服,直接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网友:公司过分了!
事情要从 2024 年说起。肖磊确诊易性症后,了解到国内能开展性别重置手术的医疗机构稀少,且相关术前公证要求自己暂时无法满足,只能选择前往泰国就医。
当年 7 至 9 月,他依照公司制度多次提交病假申请,主动提供泰国整形医院官网资料,向企业说明手术用途。但公司以境外医院不属于国内三甲医保定点机构,不符合内部病假管理规定为由,始终拒绝批假。
求助无门的肖磊在 9 月 18 日动身前往泰国,当地两名医生分别出具诊断文书,确认其患有性别焦虑症,建议立刻实施手术。9 月 19 日,肖磊完成手术,进入术后休养阶段。可从 9 月 20 日起,他连续收到公司催促返岗邮件,明确告知逾期不到岗将按旷工处理。
9 月 22 日,肖磊及时回传泰国医院病历、诊断证明,说明自己正在术后康复,并非无故缺勤,可企业并未采信相关材料,隔天就以连续旷工三日为由,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
回国后,肖磊拿到泰国医院出具的休养建议,同时在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确诊易性症,相关病情也经司法鉴定佐证。
他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定公司补发病假工资三千余元,并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一万六千余元。企业不服裁决提起诉讼,主张境外医疗证明不能作为病假依据。
法院审理时清晰理清争议:易性症被国家卫健委归入精神类疾病,性别重置手术是正规治疗手段,属于劳动者合理医疗需求。肖磊因国内就医客观限制选择境外手术,是正常行使医疗选择权,术后休养无法上班不属于旷工。
企业仅以内部规定否定员工正当就医权利,不合理约束用工管理权,单方面辞退缺乏事实与法律支撑。最终法院驳回企业诉求,判决公司支付 335.63 元病假工资与 16449 元赔偿金,目前企业已表示将会上诉。
肖磊的维权并非孤例,多地都出现过跨性别群体遭遇职场不公后起诉维权的案件。
北京当当网前技术总监高某某,2018 年确诊易性症后,带着医院诊断向主管请假手术,主管口头应允,人事部门却直接按旷工解除劳动合同。
高某某起诉至法院,2020 年北京二中院终审认定手术属于合法医疗需求,企业解除行为违法,判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判决书也呼吁社会包容多元性别差异。
从政策层面看,国内早已出台配套制度保障这类群体权益。公安部明确,完成性别重置手术后,凭医院鉴定与公证材料,即可变更户籍、身份证性别信息;国家卫健委多次修订性别重置手术管理规范,放宽手术年龄门槛,完善心理评估流程,为患者就医提供合规通道。
法律层面,劳动法保障全体劳动者平等就业、休病假就医的基础权利,多起判例也持续释放信号:企业不能用内部规章制度对抗劳动者合法医疗诉求,更不能因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区别对待员工。
对用人单位而言,用工管理不能僵化死板,面对特殊疾病、特殊就医情况,应当兼顾情理与法律,尊重员工合理治疗需求,简单粗暴辞退只会承担违法赔偿后果。
对于大众来说,易性症是需要医学干预的精神疾病,性别重置手术和常规治病并无本质区别,我们应当放下刻板印象,包容不同的性别认同。
司法判决一次次为少数群体撑腰,也在持续推动职场与社会走向平等包容,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不受歧视、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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