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存在即真理”误解,孙玉良:客观事物的规律咋能与存在画等号】近日,自称某大学退休教授的网民“MrLucky653”对我提出的“真理恒在论”观点又一次提出批评,上次他说我的观点“违反了党纪”,我拒绝他强行戴的这顶帽子。学术讨论,怎么能先入为主,以扣帽子、打棍子的方式进行。我跟他解释我对真理的理解,说“真理就是客观事物的规律”,他据此得出结论,我犯了“存在即真理”的错误。这让我颇感意外,也深感有必要将这一误解厘清。首先,我必须明确表态:我从来没有说过“存在即真理”。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命题,若混为一谈,便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存在即真理”,如果按字面理解,等于说凡存在的事物本身就是真理。那石头存在,石头就是真理?风雨雷电存在,风雨雷电就是真理?这显然荒唐。倘若如此,人类便无须探索、无须思考、无须科学,只需睁眼看看周遭万物,便已握有一切真理。这不仅是逻辑上的滑坡,更是对“真理”二字的消解。而我的原话是:“真理就是客观事物的规律。”请注意,关键在于“规律”二字,而非“事物”本身。让我举一个最朴素的例子:日月星辰,是客观存在,这一点谁都不会否认。但日月星辰为何能有序运转?为何东升西落、四季更迭?这背后的“道理”“法则”“内在联系”,才是我们所要追寻的真理。存在是一回事,存在的运行法则则是另一回事。前者是“是什么”,后者是“如何运行”“为什么如此运行”。这两者怎么能画等号呢?打个比方:一架精密钟表摆在桌上,它是客观存在。但钟表为何能精准走时?是齿轮如何啮合、发条如何释能、擒纵机构如何调控——这些内在机制才是钟表“之所以为钟表”的真理。若有人说“钟表存在即真理”,那所有坏了的钟表、停了摆的钟表,岂不也成了真理?显然,我们关注的是运行之道,而非存在之身。那么,人类如何把握这一真理?从来不是一蹴而就,更非一劳永逸。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解释了行星何以绕日运行;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修正了牛顿在高速、强引力场下的偏差;今天,量子力学又在微观世界揭示出更为奇异的规律。这些伟大的理论,是真理吗?我认为不见到是,我认为它们是人类逼近真理的阶梯,但阶梯本身并非终点。我认可它们是伟大的“理论”,是“假说经过实践检验后的阶段性成果”,而非终极真理本身。为什么不能称为终极真理?因为科学史反复告诉我们:每一个被奉为圭臬的理论,总会在更精密的实验、更广阔的观测面前暴露出局限或瑕疵。科学家的工作,恰恰是不断设计实验、发现既有理论的边界、提出修正方案或全新框架。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不是真理的溃败,而是人类认识向真理不断深化的唯一路径。从这个意义上说,客观事物的规律是客观存在的、独立于人的意识的,但我们对它的认识——那些写在教科书上的公式、定理——永远是近似的、有条件的、可被超越的。真理本身是那个“自在之物”的运行法则,而我们发现的、发明的、掌握的理论,只是它的“肖像”。肖像画得再像,也不是真人本身。因此,我的立场清晰而坚定:真理是客观事物的规律,但客观存在不等于真理,已有的理论也不等于终极真理。将“存在”与“规律”混同,再将“规律”与“现有理论”混同,层层偷换概念,最后给我扣上一顶“存在即真理”的帽子,这既不符合我的原意,也不符合认识论的基本常识。遗憾的是,我十分尊敬地请教“MrLucky653”教授的名字,想结识他,与他当面探讨,但他拒绝回答。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堂堂教授,不敢光明正大地讨论学术问题呢,用一个化名,还要注明自己是大学退休教授,让人不知是真是假。还有那个“孙正清源”,将我与刘长玉类比,称我喜欢被人“批判”,在这一点上,就远不如我真名实姓的率真。我可不是“受虐狂”,也不认识刘长玉是何许人也,没有那个被人恶意攻击而感到痛快的癖好。我愿与“MrLucky653”教授及所有关心真理问题的朋友坦诚对话,想听到一些教授的高见,增长我的学识修养,这是我的初心。对就坚持,错了就改,这没有什么了不起。是人就会犯错,我并没有认为我说的话都是“真理”,不容辩驳。遗憾的是,我遭遇的却是一些网友莫名其妙的扣帽子、打棍子攻击,这让人着实不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