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她10年前没死!”云南,一男子80多岁的母亲去世,男子正准备将母亲下葬,可公墓管理所却要男子补交9万元才可以下葬。男子大怒,因为这块墓地是男子在十年前,花15600元购买的。可公墓管理所却说,现在墓地行情涨了,必须补交。男子怒不可遏,这不是发死人财吗?男子一纸诉状,将公墓管理所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墓管理所履行合约。(来源:昆明市人民医院)
一位名叫梁某的孝子,在母亲离世后,他没有沉浸在泪水之中,而是以一种平和而尊重的态度与母亲告别。
他的母亲享年八十多岁,自然老去,这样的离世被看作是一种福气,因此,梁某为母亲举办了一场充满庆祝意味的丧礼,亲朋好友聚集一堂,共同缅怀这位长寿老人,气氛非但不沉重,反而充满了对生命长度的赞叹和感激。
然而,这场看似普通的丧礼背后,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
十多年前,梁某的母亲曾一度病危,医生甚至预判她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就在这个关头,梁某遵照母亲的愿望,开始为其筹备身后之事。
母子俩一同去了公墓管理所,挑选了一块理想的墓地。这块墓地风景优美,位置优越,但价格昂贵,需15600元。
面对高昂费用,梁某没有退缩,决定尽孝道,哪怕需要分期支付。
出于对母亲病情的不确定性,梁某请求公墓管理所允许他先支付1000元押金,并承诺余款待母亲真正下葬时付清。
管理所最终同意了这一特殊安排,并在收据上特别标注“人健在”。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梁母竟奇迹般地康复并继续生活了十年。
十年后的今天,当梁某带着母亲的骨灰准备安葬时,却被公墓管理所告知需按当前市场价9万元补足差额。
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梁某震惊不已,他认为应按照十年前的协议执行。
双方僵持不下,最终,梁某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在法庭上,梁某强调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性,而公墓管理所则辩称梁某的行为属于炒卖墓地,违背了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因此合同应视为无效。
1、梁某说,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且已明确约定了墓地的价格及支付方式,完全符合《民法典》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
根据诚信原则,公墓管理所应当信守承诺,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的15600元价格完成交易,而非单方面变更合同条件。
针对公墓管理所提出的炒卖指控,梁某购买墓地的行为是在母亲病重、出于对家庭责任的考虑下进行的,目的是为母亲预备身后事宜,完全符合人伦常理,不存在任何炒卖意图或行为,不应被误解为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
2、公墓管理所认为,虽然双方签订了合同,但考虑到梁某是在其母尚健在时购买墓地,这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社会一般认知,违反公序良俗。
随着时间推移,墓地资源的稀缺导致价格上涨是市场规律,公墓管理所需要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以维持运营。
梁某若想继续履行合同,应按照当前市场价格补足差额,否则有失公平,对其他消费者也不公平。
经过两轮审理,法院最终站在了梁某的一边,认为公墓管理所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原定合约,以15600元的价格完成交易。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公墓管理所的反悔,赤裸裸地展现了资本的冷酷无情。法律是保护弱者的盾牌,不是强者榨取利益的工具。
那么关于本案你怎么看呢?



寂寞深秋
这帮发死人才的,真的该死!
火烧摇裤儿与挂挂儿 回复 06-10 14:01
你在说我吗?我最喜欢吃席了。
陈师傅
你但凡少要一点都不至于[得瑟][得瑟][得瑟]
白云飞龙
墓地比房子贵
曾经沧海水
白纸黑字合同不认,墓地方要赚死人钱就不怕死?
su
合同是干啥的呢,现在涨价了要钱,要是跌了返还吗
老余
黑心开发商是怎样炼出来的?值得深思!
用户15xxx41
我都后悔,买墓地的钱。都够在一个小地方,买房了。
Wu0776
还是去县份买闲置房放骨灰省钱
KEE-MING
墓地假如比买入时下跌了 它会不会退还给买墓人
飙车的蜗牛
从出生到死亡都逃不开金钱二字
火烧摇裤儿与挂挂儿
你们在说我吗?我最喜欢吃席了。
雪儿
十年后还要交
8538383
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