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10月17日,溥仪因尿毒症在北京去世。溥仪晚年因为看病吃药,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但在他去世后,他的第四任妻子李淑贤却通过打官司,获得了一笔价值不菲的遗产。 1959年,经过10年的战犯改造,溥仪终于被特赦,重获人身自由。对于这位曾经的"末代皇帝"来说,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离开了抚顺战犯管理所后,溥仪被安排到北京植物园工作。对于一个从小生活在深宫之中,从未接触过劳动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转变。但溥仪并没有因此而气馁,他凭借着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很快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 除了工作之外,溥仪还获得了一套住房。这对于曾经住惯了宫殿的他来说,可能略显简陋,但却给了他一个安稳的居所。从这一点来看,新中国政府对待这位"末代皇帝",可谓是宽大为怀。给予他工作,给予他住所,让他能够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然而,由于溥仪的身体状况一直不太理想,体力难以应付植物园的工作。考虑到这一点,有关部门又将他调到了文史委工作。在文史委,溥仪的主要工作是协助撰写有关清朝历史的资料。 就这样,溥仪在北京开始了新的生活。白天,他在文史委埋头工作,为中国的历史研究贡献自己的力量;晚上,他回到自己的小家,过着平静的生活。 1962年,溥仪与朝外关厢医院的护士李淑贤结为夫妻。李淑贤是溥仪的第四任妻子,比溥仪小19岁。 婚后的生活,对于溥仪和李淑贤来说都是全新的体验。溥仪对李淑贤十分依赖,两人形影不离。溥仪曾经感慨,在他当皇帝的时候,根本不懂夫妻之道,妻子对他来说不过是个玩物。但是和李淑贤结婚后,他才真正体会到了婚姻的甜蜜。 然而,好景不长,溥仪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久病的他,稍微做一些体力活动就会尿血。后来经过检查,才发现是尿毒症。随着病情加重,溥仪的生活几乎无法自理,全靠李淑贤照料。对于李淑贤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尽管如此,在溥仪病重的那段时间,李淑贤还是尽心尽力地照料着他。从那一刻起,她的生活就围绕着溥仪打转。溥仪的起居饮食,都是李淑贤一手操办。虽然辛苦,但李淑贤并没有怨言。 1967年10月17日,溥仪在北京病逝,享年61岁。尽管他曾经是一位皇帝,但晚年的生活却并不富裕。长期的医药费用几乎耗尽了他所有的积蓄。然而,就在溥仪去世后,他的第四任妻子李淑贤却因为一本书而获得了一笔可观的遗产。 这本书就是溥仪的自传《我的前半生》。事实上,这本书的诞生,要追溯到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接受改造的时期。当时,溥仪决定写下一本忏悔录,以此来表达他对过去的反思和对新中国的拥护。这一想法得到了管理所领导的支持和鼓励。为了帮助溥仪回忆起更多的细节,领导还专门找来了一些曾在伪满洲国任职的官员,协助溥仪进行回忆和整理。 然而,由于溥仪的写作能力有限,这本书的实际撰写工作是由他的弟弟溥杰完成的。溥仪只是进行口述,溥杰则负责记录和整理。1964年,当书稿完成后,群众出版社的编辑主任李文达被指派对原稿进行校审和整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出版过程中,出版社曾经提议将李文达列为合著者,因为他在整理和修改过程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李文达却谦虚地拒绝了。不过,在稿酬的分配上,领导特别批示,溥仪和李文达各得一半,以表彰李文达的贡献。 然而,当时的出版行业还没有版权的概念,作者的收益通常只是一次性的稿酬,与书的销量无关。这意味着,无论这本书之后卖得多好,溥仪和李文达都不会再获得任何收益。 但20年后,情况发生了变化。1984年,李文达和群众出版社在未经李淑贤同意的情况下,将《我的前半生》的改编权授予了一家影视公司,用于拍摄电影《末代皇帝》。李淑贤得知此事后,曾试图与出版社私下协商,但并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李淑贤决定诉诸法律。 这场官司的核心争议,在于《我的前半生》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李淑贤坚称,溥仪应该是这本书的唯一作者,而作为溥仪的合法继承人,她理应拥有这本书的全部著作权。尽管一审法院并未受理此案,但李淑贤并未放弃。她继续上诉,要求法院确认她的权利。 经过长达10年的法律斗争,1996年,李淑贤终于胜诉。法院确认,溥仪是《我的前半生》的唯一作者,而李淑贤作为溥仪的继承人,是这本书著作权的合法所有者。这意味着,此后无论是再版这本书,还是进行影视改编,都需要向李淑贤支付相应的版权费用。 对于李淑贤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胜利。在溥仪去世近30年后,她终于获得了这本书的合法权益。而这,也成为了她一笔意外的"遗产"。据估计,仅版权费一项,就为李淑贤带来了可观的收入,远远超过了溥仪生前的全部积蓄。 这场关于一本书的权益之争,历时数十年,涉及了皇帝、平民、出版社和法律等多个方面,成为了一个复杂而又耐人寻味的故事。它不仅反映了一个特殊年代的历史变迁,也折射出了人性中永恒的欲望和困惑。而在这一切的背后,那本承载着溥仪一生的自传,或许才是最值得我们深思的对象。
1967年10月17日,溥仪因尿毒症在北京去世。溥仪晚年因为看病吃药,几乎花光了
一场军场梦
2024-07-04 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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