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刑事案例:在销售药品的经济活动中,以药品回扣名义向医院贿送现金】 【基本案情】2005年至2017年1月,被告人王某某在销售药品的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以药品回扣名义向x医院院长张某(另案处理)贿送现金68878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证据】证人张某、杨某、殷某、刘某等人证言,x医院出具的王某某向该医院供应药品的入库清单,户籍说明,办案说明等证据予以证实。 【庭审意见】被告人王某某系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积极缴纳罚金,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判决,犯行贿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罚金十万元。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反腐#
【医疗刑事案例:在销售药品的经济活动中,以药品回扣名义向医院贿送现金】 【基
梁伯伯
2024-09-01 23:58:10
0
阅读: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