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点赞!”河南,男子凌晨5点下夜班回家,结果发现妻子和情人发生关系后,睡在同一张床上。男子恼羞成怒,抄起棍子就朝妻子情人脸上戳打,男子妻子见状连忙保护情人并对男子拳打脚踢,妻子情人随后也跟着扇了男子俩巴掌。事后,男子妻子报警。妻子情人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男子随后又将妻子情人告上法庭,索要1.7万余元损失。妻子情人辩称男子的伤是被男子妻子打的,与自己无关,但法院这样判!(来源: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据悉,男子黄某与女子唐某结识而后结婚。婚后,唐某与潘某结识,虽然彼此都知道对方已婚,但是二人随后还是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
3年前的一天晚上,潘某得知黄某上夜班不在家,跑到黄某家中与唐某私会。与唐某发生关系后,便与唐某躺在同一张床上休息。怎料,被凌晨5点提前回家的黄某正巧撞见。
黄某恼羞成怒,抄起木锤把、扫把不锈钢杆子就朝唐某脸上、胸口戳打!
黄某的妻子唐某见状上前阻拦,并对黄某拳打脚踢,期间,潘某也上前扇了黄某2个耳光。
事后,唐某报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3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警方介入后,查明事情的经过,又经鉴定黄某、潘某的伤情均构成轻微伤,考虑到潘某有错在先,仅处罚了潘某,对潘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处罚潘某后,黄某对潘某的所作所为耿耿于怀,而后又一纸诉状将潘某告上法庭,要求潘某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等等共计1.7万余元损失。
法庭上,面对黄某的控诉,潘某辩称,自己只打了黄某2巴掌,黄某身上的伤都是黄某妻子唐某造成的,与自己无关。
还表示,黄某在伤情不严重的情况下却在医院住了足足32天,明显属于过度治疗,其中部分用药也与本次受伤住院无关。
《民法典》第1003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1004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如果是潘某将黄某打伤,潘某自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现如今潘某只打了唐某两个耳光,是否要承担唐某的全部损失呢?法院怎么判?
法院查明事情的经过,指出,《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116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认为潘某作为有妻子的成年人,在趁黄某上夜班之际,到黄某家与黄某的妻子同居,被凌晨5点下班的黄某撞见,本应落荒而逃,但却伙同黄某的妻子对黄某施以拳脚,有悖公序良俗原则,应当受到公众道德的谴责。
虽然,潘某辩称只打了黄某两个耳光,黄某的伤是黄某妻子所致。但是:
第一、发生打斗起因在于潘某;
第二、潘某发现黄某到家若及时逃走,黄某的妻子也不会持续殴打黄某,潘某站在黄某妻子旁无形助长了黄某妻子的心理优势,且也参与殴打了黄某,与黄某妻子构成共同侵权。
第三、在本次打斗中潘某与黄某妻子共同对黄某实施了暴力行为,无法区分哪一个人对黄某的侵害程度,二人的共同侵权行为应当对黄某的伤情承担连带责任,现黄某单独起诉潘某,要求潘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考虑到潘某在庭审中申请对黄某的住院时间及用药情况进行文证审查,鉴定所意见为黄某身体多发损伤的治疗终结时间综合评定以三周为宜。住院期间,其中有1091.2元的医疗费与本次原发损伤诊疗无明确关系。
核定黄某的各项损失后,法院最终判决潘某限期赔偿黄某1.1万余元损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春毛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奸夫淫妇最该万死。
用户18xxx84 回复 01-23 15:23
自愿的也是应该有罪,奸夫淫妇
用户10xxx26 回复 01-23 16:59
老祖宗时丈夫可以把那两人一起侵猪笼的,奸夫家还得忍气吞声
一生平安
这个女人不能要了吗离了好过一点,
李执 回复 01-23 01:50
要报复,离婚便宜了她
用户10xxx22 回复 01-23 14:12
先打她几天再说!
用户10xxx47
通奸在古代是死罪,现在是合法的
蓝天 回复 01-23 07:35
抓奸违法啊。
屮艸䒑
出轨不是一个人的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应该一块废了
用户32xxx64 回复 01-23 15:51
伙计够狠[点赞]
用户10xxx32
丈夫把妻子捉奸在床反被打
达人 回复 01-23 09:08
纵容出轨的
明觉无限 回复 01-23 16:56
反应身体不够强壮,或许也是他老婆出轨的原因
望破世俗
有孩子的话,先做DNA鉴定,然后马上离婚,从新开始,不要让自己的生活陷入泥潭
用户64xxx93 回复 01-23 12:23
[点赞][点赞][点赞]
吓落~吥朙
出轨的人是不道德的,那么无德之人会保家卫国吗,有血性的人让他要忍,把他的血性磨没了,祖国有难的时候,那么他还会保家卫国吗?
alexwolff 回复 01-23 16:22
有理
用户10xxx36 回复 01-23 15:52
[点赞][点赞][点赞]是这么个理!
霸道总裁
看见这样的事情,第一时间去厨房拿菜刀直接砍脖子奸夫淫妇
夕阳余晖 回复 01-23 15:19
话是这样说,若还你敢下死手,𣎴知哪头伤。
夕阳余晖 回复 01-23 15:22
亊情并非你说的容易,恶从胆边生𣎴知双方哪头死伤。
用户10xxx60
将女子出轨的视频发给其父母并要求赔偿。
UC000011
这女人应该净身出户
用户10xxx64
法官说本应落荒而逃,是不是落荒而逃就一点事都没得了[滑稽笑]
Aaaaaa 回复 01-25 06:13
小编说的
美好的明天
这种情况不要弄死他俩,喊几个本家过来用狗链子拴在院子里,脱光衣服,一天只喂一顿饭,折磨个两三年[滑稽笑]
真情美妙的谎言 回复 01-23 14:09
这招可以
光&影
女的净身出户,搁古代就浸猪笼[滑稽笑]
用户13xxx96
又一软蛋诞生
用户15xxx52
武大郎该
用户10xxx05
黄某应该除了起诉潘某及妻子在有过错的情况下还对黄某进行殴打,这已经对黄某的人身造成伤害,同时潘某做为有妻室的男人插足黄某夫妻之间的感情破坏黄某家庭生活。对黄某的名声,身心及精神上受到非常严重的伤害。对黄某的家庭和夫妻之间的感情及对黄某的孩子都产生了非常大的打击,和影响黄某整个家庭的幸福,在孩子的心里产生了对母亲厌恶从而使母子关系敷上了一层永远也不会原谅的阴影。综上所述黄某肯请法院判潘某负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判潘某插足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庭夫妻感情,并被在黄某家捉奸在床,潘某不思悔过,伙同黄某妻子对黄某进行殴打,应当负刑事责任判潘某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黄某,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名益损失费共计五万元整。
用户10xxx68
通奸必须判刑,私生子不能享有继承权
Aaaaaa 回复 01-25 06:16
男人和情人生的私生子,和正妻生的一样,都有继承权,毕竟种子一样,血缘关系在呢
用户10xxx68 回复 Aaaaaa 01-25 10:51
私生子不止是男人有,女人也可能有。如果女人婚内出轨,认为卵子一样,有血缘关系在呢。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私生子不应该享有继承权是对婚姻法最大的尊重。
港湾
除了医疗费还有精神损失费
鸿运当头
这种事情现在越来越多了,强烈建议恢复通奸罪
用户18xxx86
我感觉写文章还是应该注重细节,写粗枝大叶瞎编乱造的文章只会欺骗观众。
遼八亞 回复 01-23 15:09
要细节,必看《金瓶梅>>
圆滚滚与胖嘟嘟
因果明确,条理清晰,是个好判决
用户68xxx34
这女还要着干嘛帮別人打你
审视员
现在法律变了吗?放在以前都是说虽然通奸但不违法,但是丈夫属于殴打行为确凿,因为事出有因,所以可以轻判但不会无罪
梁平
这种事情最好的做法是拍照留好出轨证据证据,然后先当不知道,把所以财产转移完成后离婚,让这些贱人净身出户,离婚后把证据发给亲近之人,让贱人直接社死!这样做既保存了自己最大的利益又不违法,还能出了心中最大的恶气!
&£坐È天Ö观Þ井Ö_È
嘎了就是留着太恶心了![无奈吐舌]
用户10xxx52
人家都睡着了还吵吵把火的打?瞎整,把煤气打开有多远滚多远不好吗
一颗草
现在抓到通奸也得忍着不然还得赔钱,如果奸夫逃跑从楼上跳楼摔死了还要你赔钱还要担刑事责任[赞]
李峰金
应该组织演讲广为宣传,让他们的事流传百世、远近皆知。他们的家人以他们为荣!!!
用户85xxx95
法院真忙啊
用户10xxx79
拿一瓶开水给俩浇下去就痛快了。
用户11xxx53
首先法律允许男女出鬼吗。出鬼受法律约束吗?
用户10xxx09
法官威武正义
用户10xxx21
唉!这个世道!西门庆有理了。
用户10xxx13
典型的潘金莲与西门大官人,被捉奸了还要杀人灭口[大哭][大哭][大哭]
你行的加油
带回家玩了,下次带回娘家玩呀
裴玉普的老婆裴容容
那些说这种女人不能要的想的太简单了,事实证明如果离婚很难让这种出轨的女人净身出户,那么男人婚前给的彩礼就全都浪费了,普通男人想要再婚又要重新花钱谈恋爱买礼物最后订婚花彩礼,普通家庭很难承担
夕阳余晖
男方到女方家约会,女方有错,女方到男方家男方有错,这件事女方完全承当责任。
Aaaaaa 回复 01-25 06:18
主要是男的也动手了
坏东西
呵呵 看看出轨的成本 所以那么多人又当又立
雨林
色胆包天,还敢住在别人家里。
卖女孩的小火柴
大郎,该吃药了
冰城黑蝶
出轨的成本太低
人生如梦
潘金莲和西门庆没有毒死武大郎就不错了。
用户10xxx08
是立法通奸罪这个罪名的时候了
老顽童
主要是现代没人会编猪笼了!要不然哪有这么多破事?[doge]
襄江人
这唐某是真老虎!
亡灵骑士
内容全靠编
唏嘘的冬瓜糖
有孩子的话,记得去验DNA
爱的地铁
先打残这个女人,再打奸夫
用户10xxx13
奸夫谣妇合伙欧打妇之男,这种家贼淫货还能要吗!如果本次妇男不下狠心离婚默认戴绿帽,那么这淫妇必然更娼狂,如再捉奸,妇之男命必难保!
王平
奸夫淫妇最该万死!!!
用户10xxx68
这个鸟男人为什么不举刃解恨。
老农民
鸦片法理被司法颜色革命分子植入中华法典,基本道德毁灭殆尽。
用户18xxx95
伦理故事
红桃K
私人共享代价太贵了
呵呵
得索要戴帽子钱
瓜瓜
和婚内出轨违反了婚姻法,怎么处理?
海阔凭鱼跃
这奸夫淫妇该碎尸万段,偷人还光明正大的到家里来,这完全是挑战底线
旭日东升
这个女的都偷人了还这么理直气壮
55
偷情花那么多钱亏大了吧😄
此去半生
先赔钱,在离婚。
用户98xxx55
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
遼八亞
以前是要浸猪笼的
爱我中华
判罪一万一,完全正确!证明了不管做得再周密都有万一的!
郭烨
最好剦了他。
用户13xxx16
通奸罪取消了吗
用户96xxx50
武大郎该死,阻挡西门庆同潘金莲苟且。
华盛顿
再发个奸夫淫妇黥面
用户17xxx36
不是离了要…了
宁人
都是女人意犹未尽忘记了丈夫下夜班时间惹的祸
爱莲堂周廷锐
睡一晚1万多了,派出所还关了7天,这钱花了不少了!
平安是福
这种老婆远离保命
用户10xxx44
何必这样,真有情就离婚再与情人结婚!偷偷摸摸的日子不好过!
用户11xxx53
法院是按照什么条例什么程序去审判的???
各自安好自此不扰
烂🐔多的去了
往事如风
简直TM奇耻大辱
用户14xxx81
这回法院终于弄对了
用户10xxx14
色胆包天
朱海彪
不要老是发大河南的负面消息了[捂脸哭]
尘缘
没吓死手是心疼彩礼吗
沦陷
看啥?没有原版视频,差评
剑ㄘ神
还是老祖宗好,浸猪笼
小孩哥
奸夫淫妇是褒义词还是贬义词呢又或者中性词?有点搞不明白了
胖点
法官判的不错
山里人
通奸并不合法,不然要结婚证干什么。
用户17xxx95
通奸怎么算?
中原刺客
你点什么赞
用户17xxx00
家里没有刀吗,还被西门大官人扇了两巴掌。
霜木
虽然赢了,也是贻笑大方。
用户10xxx75
既然出轨了就离吧,没必要打啊杀的
梁平
这种事情最好的做法是偷偷拍照留好出轨证据证据,然后先当不知道,把所以财产转移完成后离婚,让这些贱人净身出户,离婚后把证据发给亲近之人,让贱人直接社死!这样做既保存了自己最大的利益又不违法,还能出了心中最大的恶气!
Aaaaaa 回复 01-25 06:18
够狠
用户13xxx98
浸猪笼
用户53xxx80
潘某太得狂应严惩
伪造法律文书的判决书
严重的精神伤害不需要赔偿?
山峰桃林
先把精神损失费赔偿到位后离婚
中华红
这男情人还是赢了。
会说话的眼睛
大多数女人都是向着情人打老公的
晚风
完蛋玩意,拿着家伙事还被打了,一看就是不敢下手
一壶满城春
大郎,快点离吧,晚点就该吃药了
平安
有啥用,钱赔到手,老婆偷着又把钱还给奸夫了……照样背着他男人通奸
用户10xxx66
法官怎么就不考虑非法进入民宅?他都偷偷进我家了我还不能揍他?什么叫我先动手?
用户10xxx36 回复 01-23 15:22
不懂法的法官理应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