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这是个不孝子!”甘肃榆中,男子醉酒后与父亲因琐事发生争执,还当着家人的面扇了父亲的脸,把父亲当场气晕了过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男子虽然后悔无比,但没想到,他还因此被警方认定为犯罪,甚至被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信源:观察者网8月14日讯——甘肃男子与父亲起冲突致其病发身亡,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 在甘肃榆中县,一个26岁的儿子失手导致父亲死亡,之后却获得了全体家人的书面谅解。这个案子,把法理和人情间的纠结推到了极致:法律还应不应该介入,给他贴上“罪犯”的标签? 悲剧的种子,早就埋在这个普通的农村家庭里。26岁的柳某,一不愿意上学,没个像样的学历,二呢不愿意学技术,没个像样的工作,就连在家务农也是经常骂骂咧咧。 而他的父亲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法医报告证实他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和高血压。老人关心儿子,表达方式却也只有农村父辈最朴素直接的劝诫。 1月7日凌晨,柳某正因琐事独自喝着闷酒,父亲看他这样糟蹋身体,便劝了一句。谁知再平常不过的关心,却成了引爆柳某情绪的导火索。他借着酒劲,冲父亲吼出了最伤人的话:“还不是你没种,弄得我没钱又娶不上媳妇!” 这句话像根针,狠狠刺痛了老父亲,他当即开始训斥儿子。争吵迅速升级,当着所有家人的面,失控的柳某抬手就给了父亲一记响亮的耳光。屋里顿时鸦雀无声。还没等家人反应过来,怒火攻心的柳某又挥拳捶向父亲的头颈部。 关键的转折就发生在此刻。遭受殴打和剧烈的情绪刺激后,柳父气得浑身发抖,随即倒地不起。虽然家人马上叫了救护车,但一切都晚了,医护人员赶到时,老人已没了生命体征。 一场家庭冲突,怎么就成了命案?法医鉴定给出了冰冷的答案:老人的直接死因是自身严重的心脏病导致的猝死。但这一切的诱因,正是他生前遭受的外力打击和由此引发的极度情绪激动。 不难看出,他的行为不再是家庭伦理中的“不孝”或者存在争议的“家暴”,而是无可辩驳地踏入了刑法的范畴。 那么,法律的天平该如何衡量这一切? 《刑法》规定得很清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不保护一个人的放纵,因为选择喝酒本身就是清醒的,你就得承担酒后失控的一切后果。就像大家经常吐槽的那句话,喝多了怎么还知道发酒疯的时候挑弱势群体下手呢? 这个案子的核心在于区分“故意”与“过失”。柳某显然没有杀死父亲的主观想法,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可是,他明知父亲年迈多病,暴力殴打和恶语相向,都极有可能给老人的身体带来致命风险。 这种“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心态,恰好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不过,法院最终的判决,还是非常有温度的。过失致人死亡罪,通常要判三到七年,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但柳某主动到案,也就是自首了;全程也认罪认罚,悔罪态度真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并获得缓刑。 更重要的是被害人最亲的家人,也是柳某的家人,选择原谅他,并出具了书面谅解书。悲剧已经发生,不能再让一个家庭彻底破碎。法院综合了这些法定和酌定的情节,认为柳某再犯罪的风险低,适用缓刑也不至于危害社会。 这起悲剧留给我们的反思是沉重的。它清晰地划出了一条“家事”与“国法”的边界:亲情无法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人的生命权都平等地受到保护,无论施暴者与受害者是什么关系。冲动是魔鬼,暴力永远不该是解决家庭矛盾的选项。
[太阳]“这是个不孝子!”甘肃榆中,男子醉酒后与父亲因琐事发生争执,还当着家人的
冰枫看历史
2025-08-18 16: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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