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9岁男子因工作压力大,辞职前往山里修佛,因遭妻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离婚时,男子想到女儿才17岁,将原本应分得的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部赠与当时才17岁的女儿。结果,修行10年,辗转多地、四处流浪,携带的50万元积蓄全部耗尽,最终精神崩溃,选择还俗,向女儿索要赡养费时,却遭到了女儿的拒绝!双方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杭州网8月10日报道,故事从谢某(化名)决定辞去工作、与妻子离婚开始,那时,他觉得繁重的工作和家庭生活让自己无法喘息,于是他选择了放下所有,去寻找心灵的宁静。 为了补偿家庭,他将一套房子和50万的现金全都赠给了女儿,从此便决定离开红尘遁入空门,谢某认为自己可以通过修行来寻得解脱,但现实却让他吃尽了苦头。 十年的修行之路,不仅没有带来心灵的平静,反而让他陷入了贫困,他受不了清修的贫苦,更受不了戒律森严的生活。 积蓄早已用尽,身心疲惫的他最终决定还俗,重新回到社会的谢某,发现自己的生活完全陷入了困境,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又没有任何社会支持。 这么多年,早已经和家人朋友断了联系,自己和前妻、女儿的关系很差,但他想到自己曾经把一部分财产给了女儿,于是向她提出每月资助1000元的要求,但却被拒绝了。 谢某因为生活的困境,决定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她支付20万元赡养费,法庭上,他强调自己已经年近五十,没有固定工作,收入来源不稳定,租房住,生活非常困难。 在法庭上,他透露自己手头上还有55万元的股票,那时从父母和姐姐获得的,跟女儿和前妻无关。 而女儿小谢的回应冷静而理智,她指出,父亲当年赠与的房产和现金,本就是父母的共同财产,而且当时她才17岁,父亲有责任抚养她,那些钱就是补偿款,而且这么多年不闻不问,现在出来就争钱。 同时,她认为,父亲如今的困境并不是因为缺乏能力,而是因为自己的选择,同时,她还引用条文明确表示,赡养父母的义务适用于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而谢某并不符合这一条件。 法院最终判定谢某的请求不成立,认为他并不缺乏工作能力,且拥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基本生活,法院驳回了他的20万元赡养费请求,案件受理费80元还得由他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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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3: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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