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还是发生了!上海,一位42岁的女子乘坐公交车时,因为一位女司机开车强行插队,

霁雾阙任 2025-08-20 17:20:35

悲剧还是发生了!上海,一位42岁的女子乘坐公交车时,因为一位女司机开车强行插队,结果公交车司机不得不急刹车,导致了坐车的女子摔伤了头部,体内怀孕6周的胎儿流产!女子起诉女司机和公交司机,要求赔偿8万精神损失费,法院是这么判的。     据热度新闻8月17日报道,上海42岁的李女士没想到,平常坐趟公交回家,竟失去了腹中6周的胎儿,还留下嗅觉丧失的后遗症。这一切,都源于一起违规插队的事故。     7月10日晚高峰,路上车多得动弹不得。     李女士像往常一样,乘坐公交回家,站在车厢中部,一手扶着扶手,一手刷手机,完全没料到意外就要来了。     突然,一辆宝马从右侧车道强行插入公交道,公交司机王师傅来不及反应,只能紧急刹车。     李女士整个人猛地向前飞去,头重重撞上扶手杆,摔倒在地,疼得直冒冷汗。     车厢里一片慌乱,乘客赶紧上前查看,有人拨打120和报警电话。     李女士被送到医院后,医生诊断她头部受了撞击,嗅觉受损。     更让她崩溃的是,她刚怀孕6周,但因事故后做了CT检查和服用药物,医生说继续妊娠风险太高,胎儿很可能畸形,建议终止妊娠。     李女士心如刀绞,这个孩子她和丈夫等了很久,怎么能就这么没了?     交警认定轿车司机张女士违规变道插队,负事故全部责任。     然而,失去孩子的痛,谁能用责任认定弥补?     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女士和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5126.07元、交通费562元、营养费3000元、鉴定费9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8万元。     她觉得自己身心都受了巨大伤害,这些赔偿理所应当。     但两名被告不认可人工流产产生的医疗费,也不同意高额精神赔偿,认为李女士索赔过高。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张女士负全责,应承担李女士受伤治疗相关费用,包括人工流产费用,因为事故发生时间、怀孕周数以及CT检查等都显示流产与事故直接相关。     但精神赔偿方面,法院认为流产和嗅觉障碍尚未达到高额赔偿标准,酌定赔偿3500元。     李女士不服,提出上诉。     她表示自己高龄怀孕,失去孩子心痛难当,8万元赔偿并不过分,而且嗅觉丧失也影响生活和工作,短期内无法评定。     法院二审认为,精神赔偿并不以伤残等级为前提,其数额应考虑侵权人过错、受害人损害后果和本地居民生活水平。     一审法院酌定3500元精神抚慰金,仍属合理,没有明显不当,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一判决在网上引发热议。有人觉得李女士太可怜,失去孩子的痛无法用金钱衡量,3500元赔偿实在太少。     也有人认为,法院判决必须依法律和实际情况,精神损害赔偿认定本就难,3500元或许是权衡后的合理数额。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热度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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