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偶遇初中同学,两人聊天吃饭,情到深处竟发生了关系,随后同居在了一起,半年后却因吵架分手。2年后,男子游泳时意外溺亡,留下290万遗产,岂料,前女友突然抱个孩子上门要求分钱,男子父母却一口拒绝!
在湖北襄阳这个地方,有这么一个事儿,让人不由得想多琢磨琢磨:一个男人意外碰上初中老同学,本来就是闲聊吃顿饭,结果感情一上来就发展快了,两人干脆住一起。半年过去,因为闹矛盾分了手。谁想到两年后,男人游泳出事儿没了,留下了290万的家产,这时候前女友抱着个孩子上门要分钱,男人的爸妈死活不答应。这里面藏着啥秘密?遗产到底怎么分?一层层揭开,总觉得生活比小说还曲折。
话说这个男人叫王小龙,襄阳本地人,从小家境还行,爸妈开小店,日子过得稳当。他上学时候不爱张扬,初中那会儿成绩一般,爱参加点体育啥的,毕业后去职业学校学管理,课外还打工挣钱。大学时候混学生会,组织过活动,毕业回老家借爸妈的钱开建材店,一开始自己干活,慢慢生意做大,雇了人,挣了不少钱,买了房买了车。
杨俪是他的初中同学,家里条件一般,爸妈是工人,她上学时候挺安静的,高中因为家里出事儿辍学了,去外地打工,先在工厂干活,后来回襄阳进饭店当服务员,工资不高,租小屋子过日子,挺节俭的。两人初中时候就认识,没啥特别交集,后来各走各路,直到那次偶遇。
王小龙跟朋友吃饭时候看到杨俪在饭店上班,两人认出来就聊上了。饭后他约她去吃烧烤,聊着聊着感情升温,那天晚上就发生了关系。之后他们见面多起来,一起出去玩,没多久杨俪搬到他那儿住,两人过起日子。半年后,杨俪想结婚,王小龙觉得爸妈不同意,因为杨俪家底薄,两人为此吵架多,分手了,杨俪搬走断了联系。两年过去,王小龙游泳出意外没了,爸妈收拾东西发现他留了290万财产。丧事刚办完,杨俪抱着两岁男孩上门,说孩子是王小龙的,要继承遗产,王小龙爸妈不认账,直接拒绝。
这个事儿得从头说说,王小龙家在襄阳,父母从小管他教育,让他好好读书,他初中毕业后选了实用专业,大学时候就开始接触生意,毕业后建材店从零起步,他自己拉客户,管进货,几年下来公司小有规模,财产积累到290万,包括存款和房产。杨俪那边,初中后家庭变故大,她辍学打工,换过几份工作,稳定在饭店后日子勉强过,收入刚够用。
两人重逢是巧合,王小龙聚餐认出她,之后发展快,从聊天到同居,就几个月的事儿。住一起后,杨俪催结婚,王小龙拖着,因为家庭差距,爸妈那边过不去,两人争执多,最终分手。分手后,王小龙继续生意,杨俪自己过日子,生了孩子。男人意外没了,遗产事儿就出来了,杨俪要孩子分钱,爸妈不答应。
从法律上看,这事儿不简单。根据民法典,非婚生孩子跟婚生的一样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王小龙没结婚,杨俪不是配偶,但孩子如果是他的,就有份儿。杨俪上门几次被拒,就告到法院,法院让做DNA鉴定,确认了血缘,判孩子分76万,杨俪管着。爸妈还不给,杨俪申请强制执行,最后拿到钱。
但关系彻底坏了,孩子没爷爷奶奶。生活中这种事儿不少见,重逢老同学,感情来得猛,去得也快,留下孩子遗产纠葛。家庭背景差距大,结婚成问题,分手后各自生活,出事儿了遗产成焦点。父母不认孙子,可能是气前女友,也可能是觉得突然。杨俪要钱是为孩子,手段直接,闹到法院也没办法。 王小龙这个人,事业心强,从小家教好,爸妈支持他创业,他一步步挣钱,财产是自己打拼的。杨俪早早工作,适应社会苦日子,遇上王小龙是转折,但分手后独自带孩子,不容易。遗产分了,孩子有份儿,法律保护权益,不管父母认不认。社会上,非婚生孩子越来越多,继承法明确平等,避免歧视。父母拒绝,可能有情绪,但法是法。杨俪赢了官司,钱到手,生活继续,但跟老人家断绝,孩子长大缺亲情。事儿闹大,襄阳当地传开,大家议论多,觉得生活无常,感情事儿得慎重。
再想想,王小龙游泳出事儿,是意外,朋友都没救回来,爸妈打击大,遗产本想自己留着养老,突然孩子冒出来,他们不信。杨俪怀孩子时候没说,分手两年后才上门,时机敏感。法院介入,鉴定确认,判了份额,强制执行落实。遗产290万,分给孩子76万,剩下爸妈分。法律条文清清楚楚,1994年后同居不算事实婚姻,杨俪没继承权,只有孩子有。非婚生子女权利平等,组织个人不能歧视。案子审完,大家看法不同,有人说杨俪趁机要钱,有人说孩子无辜该分。 这个故事听完,你怎么看?杨俪要钱对不对?父母拒绝有理吗?孩子权益该怎么护?欢迎评论区说说你的想法,大家交流交流,或许有新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