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男子看到小区广场,施工的机器轰隆隆响,他觉得很奇怪,他们的小广场到底要干什么,后来一问才知道,居委会要在这个小广场建房,男子很生气,这小广场属于他们居民所有,居委会凭什么要侵占,对此街道办表示:他们建房子也是为了满足居民的需求而扩建的。 据生活帮,9月4日报道,男子已经疑惑好几天了,每天出去上下班回来,经过小区小广场,就看到有人在这里施工,施工的机器轰隆隆地响,引起了居民们的注意。 男子和其他业主一样都觉得很奇怪,都不知道这小区的小广场在施工到底是要干什么,是继续绿化,还是重新规划,还是建小亭子,大家都在纷纷猜测。 后来有知情的业主终于了解到,这小区施工既不是绿化,也不是建娱乐的小亭子,他们是要在这里建房子。 这可引起了男子和广大业主们的不满,这可是属于他们小区居民的小广场,平常时大家吃完饭,都是在这里散步的,有人牵着小狗在这里遛狗,有人带着孩子在这里嬉戏,有老人会在这里跳跳广场舞。 这可是大家茶余饭后娱乐的地方,如果这个小广场也建房子,那这个小区就没有娱乐的地方了。 本来这个小广场就比较小,但也能满足大家的需求,可是一旦小广场建了房子,他们真的没有地方去休闲娱乐了。 从知道这个小广场要建房,男子和广大业主都提出了反对意见。 如果这个小广场,是属于居委会的,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意见,毕竟如果小广场是他们的地,他们想干嘛就干嘛,作为居民是管不着的。 可是这件事关系每一位业主,这个小广场属于每一个居民的,他们都有话语权,居委会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就开始打地基,在这里扩建,广大业主们心里不服。 凭什么他们可以不经过业主们的允许,想干嘛就干嘛,他们也不知道居委会要在这里建房,这房子到底是属于谁的,他们要建房子到底又要干嘛。 他们实在想不明白,居委会为何要剥夺大家茶余饭后的娱乐场所,大家都想维护自己娱乐的地方,他们纷纷找到街道办,要他们给个说法。 这时街道办就给出回复了,他们说在2008年就有一个交接协议,当时开发的人,说可以按照小区开发面积的5‰作为居委会的配套用地,现在居委会,要在这里建设1栋办公服务用房。 这个办公房也是无偿给广大业主使用的,到时候里面会有活动室,都是为了满足业主们的需求而扩建的。 即使居委会的出发点似乎就是为了业主们好,但男子和其他业主依然不满,觉得小区里面就应当保持小广场的现状,让大家有一个散步的地方。 而且就算居委会要建用房,是为了满足广大的业主,那么也应该经过广大业主们的同意。 那么男子和广大业主的需求是否合理呢? 1、 小广场属于广大业主们所有,那么居委会要扩展就要经过广大业主们的同意。 《民法典》有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任何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居委会未经业主同意占用小区广场扩建,侵犯了业主的共有物权。 2、 居委会要扩建,他们如果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那这可是违法建设。 《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不管居委会的扩建行为是否是为了居民,如果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不可以扩建。 3、如果是违法建设,如果全体业主不同意,那么小区广场的扩建就应该停止。 《物业管理条例》第50、51条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所得收益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 不管他们之前是否有签订协议,如果小广场属于广大业主所有的,那么广大业主就可以要求停止扩建恢复原状。 那么你觉得,应该在小区广场上建房作为居民的活动房吗?来源:生活帮 9月4日
山东枣庄,男子看到小区广场,施工的机器轰隆隆响,他觉得很奇怪,他们的小广场到底要
人间烟火栈
2025-09-05 16: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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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40
整个小区都是业主掏钱购买,关你居委会什么事?花钱的都不知道你就强占?现在属于违建城管去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