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卫制度|了解明朝四大侦察机构

九思里看古今 2025-09-05 17:32:36
“厂卫”为明朝的侦察机构,其中“厂”指的是东厂、西厂和内行厂,卫则指的是锦衣卫。这四种机构又被合称之为“三厂一卫”,具备监察百官、搜集情报、缉捕罪官等职责。其中西厂和内行厂存活时间较短,只有锦衣卫和东厂两大组织坚持到明末,两者彼此竞争、相互制衡。 锦衣卫是成立最早的机构,其前身为拱卫司和仪鸾司,是明太祖对禁军系统重新整合的成果。起初,锦衣卫工作内容也只局限在护卫、仪杖等常规武职上,后来才逐渐接触到情报侦察、监察百官、缉拿和审问等司法性内容,当然,其在军事和外交领域上也有所活跃。 东厂设立于永乐年间,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制衡锦衣卫。西厂和内行厂又在成化年间和正德年间陆续设立,其中内行厂的权利曾凌驾至锦衣卫和东、西两厂之上,但后有匆匆覆灭。 高度依附于皇权,是侦察机构最重要的特点,他们可以越过三法司,直接对逮捕的“罪犯”审问、用刑,并直接对皇帝复命。因为不同皇帝对锦衣卫和东厂的态度不同,导致两者的权利高度也有所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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