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骑车路上被狗撞倒,当场身亡。 一女子在骑电动车行驶时,被一只大狗撞倒身亡。亲属说:狗主人就在身旁,狗没有拴绳 这事儿听着就叫人后怕。狗主人明明在旁边,却连根拴狗绳都不愿意用,硬生生让悲剧成了"意料之中"。更扎心的是,类似事件几乎每年都在上演——2024年泰州王大妈被未拴绳藏獒撞断三根肋骨,2023年杭州外卖小哥被金毛犬拖行十米,每次都能看到"狗主人就在附近"的荒唐场景。 说到底,问题出在"责任"两个字上。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狗主人必须为宠物伤人担责。可现实中总有人揣着明白装糊涂,像邯郸这起事件里,狗主人石先生不仅不拴绳,事故发生后居然连夜把涉事犬只打死处理,摆明了想销毁证据。这种操作就像酒驾撞人后逃逸,本质上都是逃避责任的恶意行为。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事件往往陷入"踢皮球"困局。邯郸警方最初认定为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却认为不属于管辖范围,最后只能由刑警队介入。这种程序空转不仅耽误家属维权,更让违法养犬者产生侥幸心理。就像福州条例里明确规定的,养犬登记、免疫、行为规范本应是层层把关,实际执行中却总有人钻空子。 说穿了,养狗不是养宠物,而是养责任。上海宠物公交专线要求犬只佩戴牵引绳、清理排泄物,深圳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这些措施都在倒逼养犬人守规矩。反观某些地方,禁养犬名录成了摆设,遛狗不拴绳的处罚形同虚设,才让"狗患"屡禁不止。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一女子骑车路上被狗撞倒,当场身亡。 一女子在骑电动车行驶时,被一只大狗撞倒身亡
爱跳舞的王大姐
2025-09-11 14: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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