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上海,一老太为了给孙子购置婚房并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以280万的价格卖掉了自己住的房子,之后搬进了儿子家里生活,谁承想没多久和儿子闹翻,老人只好搬出去租房住,一年后老太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房款,谁知道法院是这样判的! 据光明网9月9日报道,王阿婆与王老伯属于重组家庭,二人均属于再婚,王阿婆没有孩子,但王老伯有一个儿子王先生,婚后王阿婆与王老伯共同购置一套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 由于王阿婆和王老伯是在1991年结的婚,这一晃30多年过去了,即便王先生不是王阿婆的亲生儿子,王阿婆这么多年也早已把王先生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来对待了。 除了王先生,孙子小王,更是王阿婆看着长大的,感情深厚自然不必多说,这不是眼看孙子小王就要到了娶媳妇的年纪。 王阿婆和王老伯一合计,孙子结婚需要钱,自己二人岁数大了也需要人照顾,于是准备把房屋卖掉,把钱用来给孙子购置婚房,他们二人就搬到儿子家里,由儿子负责照料。 王阿婆和王老伯亲自书写了一份《房屋财产赠予说明》,声明他们年事已高需要儿子照顾,相应的他们愿意将房屋卖掉,将房款赠予孙子小王用来结婚。 儿子王先生听了之后,也是非常爽快的答应了,可是谁承想,老两口搬到儿子家里住了没多久,儿子和王阿婆就产生了矛盾。 无奈之下,王阿婆只好自己搬到外面租房住,就这样过了一年,越想越不是滋味的王阿婆,将儿子告上法庭,请求撤销《房屋财产赠予说明》,并要求儿子返还属于王阿婆自己的140万元。 尽管儿子王先生和孙子小王都不同意,但法院给出的判决也十分清楚,既然当初的赠予条件是包含赡养老人在内的,现在王阿婆搬出来,儿子没有履行赡养的承诺,王阿婆就有权要求撤销。 由于房屋是王阿婆和王老伯共同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王先生和小王返还140万元,除去王先生与王阿婆共同生活期间的花费,最终判决返还135万元。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信息来源:光明网:《上海一老人倾其所有卖房赠孙,儿子却翻脸不认人?法院出手了》 2025-09-09
“脸都不要了!”上海,一老太为了给孙子购置婚房并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以280万的
万象更新解读
2025-09-11 18: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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