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诬陷偷拍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法院说罗某某、曾某某不构成诬告、诽谤的,因为 人家是看到鞋面反光才质疑,没故意要害人。这俩姑娘都三次道歉了,可追风小叶就是不接受。 但是,在公共场合被人怀疑、围观,多尴尬多委屈呀,就算最后证明没事,心里那道坎儿能那么容易过去吗?法律判了“你没错”,可心里的难受劲儿谁来管? 追风小叶维权808天,也没在法律上“正名”。都说法治社会好,但有时候,法律的正义和人心的感受,还真不是一回事儿。大家觉得呢,这事儿是不是让人挺无奈的?
成都地铁偷拍案二审维持原判新闻里强调对方道了三次歉,但仔细看细节:第一次在警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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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user
这下好了,也别搞这么多了,被诬陷直接动手就行了,因为某一群人已经把所有正确的途径都堵死了!!
用户93xxx56
追风小叶已经证明被女人诬陷,走法律途径没有用,以后大家都动手揍回去吧
用户10xxx36
有闪光就是合理怀疑?有闪光的东西多了去了,难不成有闪光的就全是偷拍?这叫合理怀疑吗?强词夺理?
喷子王中王
以后女性看到别人拿着手机,就说男性偷拍,反正又不用给钱[害羞],男心慌慌,想想都刺激!
lmhbkn
诬告陷害罪判刑判刑判刑判刑判刑判刑判刑
亢龙有悔
性别一换,呵呵呵呵
big263
[静静吃瓜]构陷成功要坐牢的,居然道个歉就算了??!!
行者无涯
可以告耐克[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