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在某小区有2套房,家里有厕所,他却跑到楼道对着栏杆撒尿,栏杆都被他尿

社会文化栈 2025-09-14 11:39:04

上海,一男子在某小区有2套房,家里有厕所,他却跑到楼道对着栏杆撒尿,栏杆都被他尿得腐蚀了,不但如此,他还大冬天零下几度,光着身子用小区公共水龙头洗澡,每天洗2次,更过分的是,他2套房子轮流住,两边的业主都苦不堪言。物业去找男子,他却对着工作人员双眼一瞪,叫嚣:我要杀了你!吓得工作人员赶紧调离小区。 李女士最近愁坏了,她掏空积蓄,终于在某小区买了套房,本以为一家人从此安居乐业了,可万万没想到,噩梦却从此开始了。 因为,李女士发现她对门住的是一个男邻居,这个不是主要的,不管是男邻居还是女邻居,只要是好邻居就行,毕竟远亲不如近邻。 但这个男邻居简直就是个奇葩,祸害,他家里明明有厕所,却不在家大小便,反而跑到楼道,对着栏杆撒尿。 楼道里每天都弥漫着腥臊味,久而久之,栏杆都被尿腐蚀了。 李女士家是女儿,她就怕万一女儿撞见,惊吓到孩子,给她留下阴影。 而且,男邻居还经常反复开关房门,制造噪音,扰的四邻不安,你想呀,腥臊味可以关门隔离,但噪音会穿墙破壁,挡都挡不住。 而且,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个男子有个特殊嗜好,就是大冬天的惊吓几度,喜欢洗凉水澡。 可他跟撒尿一样,不在自家卫生间解决,反而跑到小区公共水龙头那里,光着身子洗,吓得邻居们都避之不及。 更缺德的是,男邻居有两套房,他每套房子轮流住,把两栋楼的业主吵得都不得安生。 而且,他家里堆满了垃圾,都没下脚的地方,散发着异味。 业主们怨声载道,李女士和邻居们跟物业投诉,物业工作人员去找男邻居,跟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万万没想到,男邻居却对着物业人员吹胡子瞪眼,叫嚣着:我要杀了你! 吓得物业人员赶紧调离了小区,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这可把李女士气坏了,物业人员可以躲,她举全家之力买了房子,家安在了这里,不可能说走就走呀。 李女士联系了记者,记者找了居委会,才得知,男邻居是跟母亲住在这个小区,而男子是有精神疾病的患者,怪不得他的行为太过反常,正常人干不出这样的事。 在李女士的不懈努力下,男邻居愿意去专业医院进行2个月的治疗。 有人说,去精神病院治疗两个月?两个月后呢?他要出来知道是对门投诉他,他报复怎么办?我朋友家楼上也是这样,把洗衣机搬到床边洗衣服,任由水淌一屋子,漏的楼下一塌糊涂,去找他他就是不改,说自己有神经病。 自愿进去精神病院治疗两个月以后出来还是原来的老样子,不能拿是精神病患者当挡箭牌,直接点送去精神病院永远都不要放出来了免得祸害别人,让别人一天到晚的担惊受怕的。 如果闹出人命是谁的责任?这事到底该怎么办?这个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谁?如果没有监护人,当地所属居委会有没有责任管一下? 对这样妨碍公众的人、事应该立法进行管理,不要完全学习西方的哪套法治理论,只要有利于社会就应该立法管理。 法律法规是保护守法公民!如果不能保护?就应该把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执法力度加强!法律规定精神病人不负责任,不完善,应该由他的家人负责,否则别人的安全谁来保障? 男邻居因精神疾病导致行为失控,其行为已对李女士等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侵害。 具体而言,监护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送医治疗、加强看管,防止损害发生,若未尽到监护职责,则需赔偿业主因男邻居行为导致的损失,如栏杆腐蚀修复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 若男邻居有个人财,(如房产租金、存款等,赔偿费用应优先从其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承担。 本案中,男邻居拥有两套房产,若其财产足以覆盖赔偿,监护人可主张以男邻居财产支付;若财产不足,监护人仍需补足差额。 《精神卫生法》第30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男邻居的行为已构成“危害他人安全”的潜在风险,符合《精神卫生法》第30条规定的强制住院治疗条件。 根据该条款,监护人或居委会、警方等主体可向精神卫生机构提出申请,经专业评估后对男邻居实施强制住院治疗,以防止其继续危害他人。 信源:潇湘晨报·晨视频2025-9-10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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