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就是央媒, 定性太准了! 直接点明两名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共同侵权。 这词用得狠,比恶作剧分量重得多,是故意侵害商誉。 有俩 17 岁的小伙子,在海底捞包间里往火锅里小便,还拍了视频发网上。海底捞一开始想悄悄处理,后来舆论闹大了,才坚决要讨说法。现在法院判了,俩人家得一起赔 220 万。 说实在的,喝多了、岁数小,都不能当瞎胡闹的理由。都 17 岁了,还能不知道往火锅里撒尿不对?不光这么做,还拍视频传出去,这明摆着是知道不对还干,没把规矩放眼里。 之后海底捞把店里所有餐具都换了新的,还彻底消了毒,那段时间去吃饭的 4109 桌顾客,也全都退了款。法院认可这些是店家该做的事,但没同意 “十倍赔偿” 的要求,说这是店家自己的经营规矩。 这俩小伙子之前已经被拘留过了,现在民事赔偿也落下来了。法院说得很明白:要是他俩自己有存款或者别的财产,得先拿自己的钱赔,不够的部分再让父母补上。 220 万啊,对多数家庭来说可不是小钱,说不定得把家里的钱都掏光。但判决书上写得清清楚楚:既然犯了错,就得承担代价。就算是未成年人,也不能拿这个当挡箭牌躲责任。 有些课,父母没教好, 社会就用最直接的方式补上了。
广西,66岁男子与情人在酒店发生关系,情人睡醒一觉后,发现男子没了呼噜声,判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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