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资本家的嘴脸!江苏南京,一男子被公司安排去外地出差,差旅费大概要2万元,可公司却不愿掏这笔钱,反而让他先垫付,男子无法接受,选择拒绝此次出差任务。不料,公司却以旷工将他开除,事后,男子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赔偿金,而法院这样判了! 2025年9月,江苏南京的王先生攥着法院判决书,指尖因用力而微微发白。 判决书上“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6.3万元及提成”的字样,让他眼眶发热——为了2万元差旅费被开除、被克扣提成的委屈,终于有了说法。而这场纠纷的起点,不过是他不愿先行垫付出差费用的合理诉求。 之前王先生所在的南京某贸易公司突然安排他去外地开拓市场,预估差旅费2万元。 “我当时刚还完房贷,手里没多少余钱。”王先生回忆,更让他顾虑的是,公司此前有过同事垫付费用后报销拖延3个月的情况。 于是他整理好费用明细,找到部门领导申请预支:“李总,这2万对我来说不是小数,万一垫付后报销出问题,我实在承担不起。” 领导却以“公司规定都是员工垫付后报销”为由拒绝,甚至暗示“连这点钱都拿不出,还怎么干业务”。 王先生据理力争:“垫付不是员工的义务,而且公司没给过任何报销保障承诺。”双方沟通无果后,王先生明确表示无法接受垫付要求,拒绝出差,但每天仍按时到公司打卡上班,处理日常工作。 让他没想到的是,一周后公司HR突然找他谈话,甩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差,视为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更过分的是,公司以“未完成工作任务”为由,克扣了王先生当月8000元提成。 “我每天都在正常上班,怎么就成旷工了?提成更是我之前谈成的单子应得的!”王先生又气又急,多次找公司协商,却始终被敷衍。 走投无路的王先生咨询了律师,得知《劳动法》中并无“员工必须垫付出差费”的规定,公司强制要求垫付并以此解雇员工,已涉嫌违法。 随后他收集好考勤记录、与领导的沟通录音、费用明细等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支持了王先生的诉求,要求公司赔偿,但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最终法院维持了仲裁结果。 “很多公司都把‘垫付差旅费’当成默认规则,其实这是对员工权益的侵犯。” 处理此案的张律师解释,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而以“拒绝垫付”为由解雇员工,更是违反《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张律师还提到,类似案例在南京每年都会发生十几起,不少员工因怕麻烦或不懂法选择忍气吞声,反而助长了公司的不当行为。 王先生的经历在网上传开后,引发了大量职场人的共鸣。有网友留言:“我之前垫付5000元差旅费,公司说‘项目没盈利,报销暂缓’,最后离职时才要回来。” 还有人分享:“现在找工作都会先问‘差旅费是否预支’,吃过一次亏就怕了。”更有HR匿名透露:“有些公司故意让员工垫付,就是为了用‘报销’拴住员工,减少人员流动。” 如今,王先生已拿到公司支付的6.3万元赔偿金和8000元提成,重新找了一份明确“差旅费实报实销、可预支”的工作。 他特意把自己的经历分享在社交平台,提醒职场人:“遇到公司不合理要求,别轻易妥协,保留好证据,法律会给你撑腰。” 这场2万差旅费引发的纠纷,看似是个体案例,却撕开了不少公司的“抠门遮羞布”——把本该由企业承担的经营成本,转嫁给员工;用不合理的规定压榨员工,还美其名曰“公司制度”。 而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对王先生的公正回应,更是对所有企业的警示: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任何试图钻法律空子的“小聪明”,最终只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 2025-9-15
浙江杭州,女子和朋友去吃自助餐,2人花费1346元,女子为了吃够本,点了28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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