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套路!”江苏南通,一对夫妻为了筹措资金,于是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典当行,借了

万象更新解读 2025-09-19 17:31:22

“都是套路!”江苏南通,一对夫妻为了筹措资金,于是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典当行,借了100万元,夫妻俩四年还了159万之后,被典当行告知还需再还100万,这下夫妻俩可不愿意了,典当行将夫妻俩告上法院,一审判决需要继续还钱,夫妻俩不服继续上诉,谁知道二审是这样判的! 据浙法传媒9月18日报道,2013年孙某、钱某夫妇为了筹措资金,于是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典当行借了100万元。 典当合同约定,年利率36%,如果逾期未还,违约金将按日千分之五收取,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80%。 在孙某夫妻俩拿钱的当天,典当行就预先扣除了2.5万元的综合费用,因此孙某夫妻到手的钱实际上只有97.5万元。 后续孙某夫妻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所以未能按期还钱,不过在此之后,夫妻俩有钱了就还一点,就这样还了四年后,夫妻俩总共还了159.03万元. 孙某夫妻本以为这些应该足够还清了,然而典当行却告诉孙某夫妻还剩100万要还,孙某夫妻一听就不愿意了,结果典当行看孙某夫妻不打算还,直接把孙某夫妻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夫妻不按时还款,最终判决孙某夫妇仍需要继续归还98.2万元当金以及后续的利息和综合费用。 孙某夫妻不服判决结果,选择继续上诉至江苏南通中院,二审判决结果却截然不同。 二审判决认为,典当双方未事先约定预扣费用,而且典当行预先扣除2.5万元综合费用缺乏依据,故认定用户实际取得的当金应为97.5万元。 另外根据规定金融借款合同年利率不得超过24%,而典当行主张的年利率高达36%,显然是不合规的。 以97.5万元作为当金,再根据先息后本的还款顺序,按照24%的年利率计算,孙某夫妻借款产生的利息为57.6万余元,就算加上当金,孙某夫妻还上的156.03万元也已经足够还清了。 最终经南通中院裁定,孙某夫妻上诉成立,并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典当行的诉讼请求。 虽然孙某夫妻二人与典当行的债务问题就此结束,不过一审判决到底是判决失误还是另有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浙法传媒:《惊呆!夫妻借100万元还159万元后,还被追讨百万元!法院判了》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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