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大发了!”据时速新闻9月19日消息,一男子花8001元捡漏了块名表,谁料,商家却以“表不在为由”拒绝发货,男子认为商家应该遵守契约精神,便将商家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商家赔偿男子73161元,结果商家愿意发货了,但男子担心商家在表上动手脚,选择拒绝,商家见状提起上诉,二审判了! 一位消费者在平台参与了一场劳力士手表的1元起拍活动,最终以8001元的价格竞拍成功。 付款后仅仅20分钟,商家就联系买家,表示手表已经不在了,既没有现货,这个价格也调不到货。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卦,消费者认为既然竞拍成功并完成付款,买卖合同就已经成立,商家应该履行发货义务。 消费者首先向平台投诉,但平台客服表示,根据规则,商家缴纳的保证金只有1000元,平台最多只能扣除这笔钱作为赔偿。随后,消费者又向投诉平台投诉,商家提出转账1000元作为补偿方案,但被消费者拒绝。 协商无果后,消费者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商家因竞拍价格过低而拒绝发货存在主观过错。法院参考了同期同类型手表在平台上的成交价格,判决商家赔偿消费者损失7万多元。 一审判决后,商家曾表示愿意发货,但消费者考虑到时间已经拖延太久,担心商品可能存在问题,拒绝了这个方案。商家随后提起上诉,最终在二审阶段,双方达成和解,商家愿意赔偿。 网友热评: 不少网友佩服这位买家的韧劲,说他“较真儿较得对”,维权一年半最终拿到7万赔偿,堪称“教科书式维权”。 也有人吐槽商家“玩不起”,认为其用低价引流却不愿承担后果,“契约精神不能只是说说而已”。 大家普遍觉得,法院这次的判决挺给力,没支持商家所谓的“平台保证金规则”,而是判定按市场价赔偿,给了蓄意违约的商家一记重拳,对以后这类“低价引流不发货”的行为能起到警示作用。 你在网上购物有遇到过“砍单”或商家拒不发货的情况吗?你是怎么处理的?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和看法! 信息来源:时速新闻
四川,50岁的男子董先生,在儿子因车祸去世后,为延续血脉找上29岁的女子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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