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男子与妻子因家庭矛盾关系恶化,一气之下外出打工,9年未与妻子联系。他觉得这样的婚姻已名存实亡,决定离婚,可结婚证已找不到,男子决定回老家先补办结婚证,然后再与妻子离婚,谁知在窗口打印材料时被告知他已离婚多年。男子一头雾水,离婚日期是他在外地打工时,他怀疑妻子与他人冒名办理了离婚手续,导致自己被离婚。他决定走法律程序,恢复其合法的婚姻状态,依法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随后再通过正式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这位男子叫徐林,早年和妻子孙女士结婚后,日子过得并不顺心。两人常为一些琐事争吵,谁也不肯让步,矛盾越积越多。 后来一次争执后,徐林一气之下收拾行李去了外省打工,没打招呼也没留联系方式。这一走就是九年,期间他从未回过家,也没给妻子打过一个电话。 在外漂泊久了,人也累了,年纪上来了,徐林开始考虑自己的未来。他觉得和妻子的婚姻早就没了实际意义,不如正式了结,各自安顿生活。 可当他翻箱倒柜想找结婚证时,才发现证件早就不知丢在了哪里。按照规定,补办结婚证是离婚的前提,他只好回到丰城老家,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没想到,窗口工作人员一查系统,就告诉他不用补证了,他和孙女士早在2015年6月8日就办了离婚登记。 徐林当场愣住,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清楚记得,那段时间自己正在外地工厂上班,每天打卡考勤,根本没回过丰城,怎么可能亲自去办离婚? 他坚持要求调取当年的离婚材料,拿到文件后,一眼就发现了问题。离婚登记表上的男方照片,根本不是他本人。那张脸他从未见过,体型、五官都对不上。 再看签名栏,字迹也明显不是他的笔迹。他越看越气,越想越觉得蹊跷,几乎可以断定,是有人冒用他的身份信息办了手续。 他记得2015年春天,身份证确实丢过一次,当时工地活儿紧,一直没时间补办。而结婚证和户口簿,多年来一直由妻子保管。 这些细节串在一起,让他怀疑是妻子找人顶替,利用他丢失的证件完成了离婚登记。 他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投诉,把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几天后,相关部门回复称,当年办理离婚时提交的证件信息确实是徐林的,至于是否冒名顶替,建议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这个答复让他有些失望,但也让他意识到,仅靠投诉无法解决问题,必须走司法程序。 他开始咨询律师,前后找了八九位,最终决定委托一位专业律师起草行政起诉状,准备起诉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撤销2015年的离婚登记。 在他看来,婚姻登记是严肃的法律行为,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到场,身份信息也应严格核实。 如果登记机关未尽到审查义务,让他人冒名办理,这种登记本身就存在重大程序瑕疵,理应被认定为无效。 一旦离婚登记被撤销,他和孙女士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从未解除。这意味着,过去九年里,尽管两人没有共同生活,但各自取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接下来,他希望能和妻子协商分割财产,若协商不成,再由法院依法判决。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必须基于双方自愿,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而徐林从未参与过任何协商,更未签署过相关文件。 这种“被离婚”的情况,不仅侵犯了他的婚姻自主权,也可能导致他的财产权益受损。 他并不否认自己也有责任。当年一走了之,九年不联系,确实没有尽到丈夫的义务。但婚姻的结束不该以这种方式完成。 哪怕感情破裂,也该双方坐下来谈,依法依规办理手续,而不是让人钻了空子。 现在他只想把事情理清楚,先恢复婚姻状态,再堂堂正正地离婚。这不仅是为了解决自己的问题,也是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婚姻不是儿戏,登记更不能走过场。如果身份核查形同虚设,那谁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被离婚”的人。 这件事也给很多人提了个醒,身份证、户口本这些重要证件一定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应及时挂失补办,避免被他人滥用。而婚姻登记机关也应加强审核,不能只看证件不看人。 徐林的故事还在继续,下一步他将正式提起诉讼。不管结果如何,他至少迈出了维权的第一步。
江西丰城,男子和妻子闹矛盾,干脆眼不见心不烦,跑到外省打工,和妻子断联9年,气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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