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公公为儿子儿媳购买价值75.8万的路虎,只是产权在公公名下。几年后,儿子儿媳离婚,盯上了这辆路虎,要求分割财产。儿子选择拒绝,因为登记在父亲名下,女子不服,将丈夫告上法庭,理由是转移共同资产,最后法院判了。 2009年,蔡女士与李先生结婚。婚后两人没有分开另住,而是与公婆同住在一起。那时候,小两口刚起步,经济条件有限,与父母同住既省钱又方便。最初几年,一家四口其乐融融,母慈子孝,关系融洽。没多久,蔡女士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对于老两口来说,这是天大的喜讯。蔡女士为李家延续了血脉,在公婆眼里,她是有功之臣。家中氛围一下子热闹起来,幸福感油然而生。 几年后,蔡女士又生下了第二个孩子。此时的家庭生活更加热闹,孩子们在院子里追逐嬉戏,老人含饴弄孙,小夫妻忙里忙外。看着日子越来越有盼头,公公和婆婆商量,决定给家里添置一辆车。理由很简单:接送孩子方便,全家出行体面。 2015年,公公来到4S店,看中了一辆豪华大气的路虎,价格高达75.8万元。他当场支付了22.8万元首付,又贷款53万元,最终将车开回家。但购车手续上写的却是公公的名字。原因很简单,钱是他出的,作为一家之主,他理所当然登记在自己名下。只是,公婆不会开车,车辆自购入起,就由蔡女士和李先生日常使用。 如果生活能一直这样下去,这辆车或许会成为一家人美好记忆的一部分。可惜,世事难料。六年后,蔡女士与李先生感情破裂,走上了离婚之路。财产分割时,矛盾集中到这辆路虎上。蔡女士提出,这辆车长期由夫妻使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时车辆保养良好,市场价值在60万元左右,她要求分得30万元。 李先生却断然拒绝。他认为车是父亲买的,且登记在父亲名下,与夫妻财产无关。双方僵持不下,最终将争议提交法院。法院查阅资料后,认定车辆确实登记在公公名下。根据《民法典》第225条的规定,机动车等财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既然车在公公名下,就归公公所有,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同时指出,这辆车已使用六年,行驶超过三十万公里,实际价值早已缩水,不可能按蔡女士提出的60万元计算。最终,法院驳回了蔡女士的诉求。蔡女士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蔡女士并未就此罢休。她换了一个角度,认为首付款确实是公公出的,但贷款部分并非公公偿还,而是李先生以夫妻共同收入偿还,总额超过53万元。她先以借款关系起诉公公,要求返还,但很快撤诉,转而起诉丈夫,指控他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替父亲偿还贷款,属于转移隐匿夫妻财产,要求分割其中的33万元。 案件的焦点随之转移。法院结合《民法典》第1062条进行分析。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偿还贷款所使用的资金正是婚姻期间的收入,因此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支出。蔡女士有权主张分割。 不过,法院并没有完全支持她的请求。原因在于,这辆车虽然登记在公公名下,但实际也是供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包括蔡女士在内。她已经在使用过程中获益。同时,车辆已经大幅贬值,不再具有最初的高额价值。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法院酌情判决蔡女士获得10万元补偿,而非她要求的33万元。蔡女士和李先生都不满意,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合理,维持原判。 这个案件揭示出几个重要的法律逻辑。首先,物权以登记为准,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原则。即便蔡女士实际使用车辆多年,但无法撼动登记权属的效力。其次,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极为宽泛,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几乎全部被纳入其中。李先生偿还贷款的行为,实际上动用了共同财产,这为蔡女士的诉求提供了依据。最后,法院在裁判时不仅看法律条文,也兼顾了公平与情理。蔡女士的确享受过车辆带来的便利,因此最终仅获10万元分割。 从社会角度看,这起纠纷并非个案。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出首付、子女还贷款”的情形非常普遍,尤其是在房产与车辆购买中。然而一旦婚姻出现问题,这种模糊的财产关系极易引发争端。很多人习惯于用“家庭共同使用”来解释资金流向,却忽视了法律上的独立性与明确性。 蔡女士的经历提醒我们,婚姻中的亲情与责任往往让人忽视法律的清晰界限。但一旦感情破裂,模糊的财产安排就会成为争夺焦点。法律不会因感情而模糊,它只承认登记、证据与事实。真正的智慧,不是事后争夺,而是在事前通过清晰的产权登记和合理的协议,将亲情与财产划出界限。
这个案子的算法应该是,车子小两口使用,老公公垫款22.8万,53万小两口承担,多年以后,车子残值30万,返还老公公借款22.8万,还剩下7.2万。车归谁,谁出3.6万给对方补偿。
用户69xxx05
75.8万的车用了6年,还值50万?他家的车咋这么值钱呢?
用户69xxx05 回复 09-29 15:58
笔误[点赞][点赞]
你是猎手吗 回复 09-29 16:57
你在中国市场上能买到印度产的路虎的话,那证明你的关系不一般[静静吃瓜]
用户97xxx97
现在社会女人舔个脸就分钱
不变的旋律 回复 09-29 14:39
这女人算是好的了,要是遇上翟欣欣,保准你现在已经在选择去那里跳楼。
王八之气勒布朗 回复 不变的旋律 09-29 18:21
还好没遇到那个泰国旅游者
青龙城城主
其实公公如果起诉让他们夫妻还他的三十万首付款,那么按现在车的二手价值,两夫妻又欠了老人的一笔钱!这个车能卖二十万就不错了!
晓风残月 回复 09-29 14:08
行不通,车辆登记在公公名下
若无相欠怎会相见 回复 09-29 12:49
广东人舔福建人吗?
溜溜
既然女方言之凿凿觉得这车还值60万,男方完全可以放弃这辆车的产权,由女方给予30万即可啊[抠鼻]
pfhu
只要是女的,离婚肯定获益,这就是为什么不联系结婚
用户12xxx58 回复 09-29 12:13
有男的受益的,只是很少罢了
夏紫衣 回复 用户12xxx58 09-29 15:51
谁赚钱多谁倒霉,女性富豪大概只有男的三分之一,所以离婚谁受益不能纯以经济指标衡量
用户77xxx74
这B破车,在二手市场20个都难卖
你是猎手吗 回复 09-29 16:59
少吹牛逼只要这个路虎不是星脉什么的,只要是路虎的四个大车子,这个价格极可能是路虎发现5,不可能开6年才卖20万
用户10xxx03 回复 09-29 13:16
人家正常刚6年的路虎,20来万也差不多吧。有啥可较劲的。30万公里私家车根本开不到。
glittermai
公公出首付后,又没使用过车,怎么要贬值?总不见银行贷款给你买车,还得贬值?我觉得还要算利息给公公!
遇见你
她用过的共享单车是不是也该分割一点给她
澄州传奇
六年三十万公里,每年五万公里,牛
北地
估计是丈夫这边辩论用的理由不对。可以这么辩论,车权在公公手里,公公以出租的方式将车租借给儿子儿媳家庭使用,丈夫所还的贷款并不是贷款而是家庭使用公公车辆的租金。这么辩论的话,或许就不用分割车辆财产了。
用户19xxx36 回复 09-29 16:00
你这租金也太贵了,明显不合常理!还有就是儿子儿媳这个钱是给公公然后再还贷款还是直接还了贷款这个也是不一样的
菩提萨埵
我靠,油费都下不得地,6年30万公里是咋跑的,天天没事开着玩吗?现在这款路虎新的也应该不到60万了吧。
lingshangrenWeiyu
哈哈哈!老公公厉害,提前就布局了,从一开始就料定儿子的婚事是过几年就散伙。处处有布局、有套路、有心机、有陷阱,厉害!厉害!
hornets07
拿去卖都不知道值不值10万元,跑了30多公里的车
驻马店高先生
还好我的车是全款买的。
Jack
尼玛,不要脸到极致。
蒙山沂水
应该按两个父子家庭各自出款占比分权益,再按实际使用核损,把剩余价值按两方面综合考虑分配。
青龙
结婚就是为离婚致富
傅唐火
现在的婚姻太儿戏,婚姻法应对主动破坏婚姻一方施加惩罚。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应天然少分共同财产50%-100%,除非另一方有明显重罪。没有获利,能大大减少离婚的动机。
快乐就好
所以,对女人,一定要留一手,女人与太阳,不能直视。所有财产,归婚前,房子,车子,有本事自己买的,贪图别人的,就是孬种女人,孬种,所以,决不能让女人管钱,天下男人切记,买房买车,可以AA
从河流到海洋
根据法律几次审判是可以儿戏的!因为可以把不是自己的钱通过法律硬抢到自己手里!
用户10xxx83
精算嘛,房子也算一下吧,房子是男方父母的也要告阿,毕竟共同使用了房子残值也分,房子是小两口的男方父母告分残值,这怎么判
鸿飞
六年的路虎最多也就值十二三万,一听就是杜撰的故事。
用户18xxx98
现在的捞女比畜生不如
用户90xxxxxx8576
蔡女士再举证公公扒灰多年,车全归她算了。
ILNBA
这女司机咋还有脸去分钱呢
真理越辩越明
75.8万的车开6年。还值60万?那哪怕重来没开走过,天天给他洗两遍。也值不了这些钱。。。
卡恩
六年三十万公里,难道是开路虎跑滴滴了吗?
用户16xxx40
动产所有权不是以公示为主
潼诚服务
现在的女人真的是蛇蝎心肠,绝对要把你搞得家破人忘,要让你负债累累,榨干最后一滴血都不甘心
自在江湖
既结婚,为何又离婚?感情破裂!一个让人无法理解又堂而皇之的理由!在没有准备好之前,请不要随便结婚!
用户10xxx36
编也要有点脑子才行啊……
就在今天
都有俩孩子了,还离啥婚啊,有病啊
树静风止~
不要脸的婚内共同财产。
大肚
6年30W公里,家用车正常吗
啊东
那公公可以反过来起诉两夫妻 这些年使用他名下的车没有付使用费
小小幸福
10万,正好抵了各种费用[哭笑不得]
蓝山咖啡
楼下的用户uc给我们吹吹牛逼无所谓啦小编说多少就多少[静静吃瓜]
世上哪有真情在
她都被人家用了6年多了也不值钱了[滑稽笑][滑稽笑]
王海风 回复 09-29 12:23
仙女逻辑,一婚穷二婚富三婚住上大别墅
用户91xxx66 回复 09-29 19:15
可不止6年,09年结婚,15年买车,6年后离婚,得有十二年了
用户10xxx98
房子是谁出钱买的?如果是儿子买的,是不是可以追纠女方租金水电费?
用户15xxx07
这个女人太无耻。好聚好散吧。
青梅落竹马离
把车卖了,优先偿还公公收付款,剩下的,夫妻平分
木风
6年开了30w km??还是家用车?真nb!
鸿飞
男的应该起诉女的二手折旧费,这女的明显不咋值钱了,残值这么低还要钱。
Mr3
尼玛 买得起路虎还特么经济条件有限
用户74xxx42
这种小学算术题还不好算吗
冀中老炮
三十万公里!不说几年的车,就这公里数已经很不值钱了。
用户10xxx89
胡编乱造
转身离开
六年30万公里,牛
用户98xxx99
路虎行政版才70多万?用了几年还值60万??有听说过六折虎七折豹吗?
用户14xxx14
既然公公出钱买的,为什么说户名时,你用了“”却“”
老叟渔夫
我认为,车子是小夫妻在用,那么他们还的贷款就应该作为“租金”来处理
周福林
怎么看着都像是二手车贩子发的文。
沥沥大雨2013
公公起诉他俩给车辆使用费
中华英
这个公公也可起诉这蔡女士六年占用车辆拆旧补偿费的,看这蔡能捞到什么好处?
leo
女人嘛真的八十岁前不能吃饱
灰烬
很简单啊,选择拿车的给对方10万……
白也
30 万公里的路虎还值二十万么
你是猎手吗 回复 09-29 17:01
家用车有几个车6年能跑30万公里的
用户16xxx51 回复 09-29 18:12
你就说他是1000万,我也不要,路虎就是垃圾车
用户43xxx99
平均每天一百三十多公里,厉害
阳阳AAA
这幸好是查着丈夫给车还的贷款,不然的话,这女人如果胜利了以后公司的公车都该瑟瑟发抖了……
自信不自大
好多大龄剩女没结婚不一定是坏事,她们提前结婚,也许现在一样的人财两空
努力
分10万,打了几次官司,连律师费都不够,又伤了和气和时间。好聚好散。
用户14xxx12
法院也没个明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