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女子婚后遭遇车祸,不幸成为了残疾人,智力方面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当时,肇事方赔偿女子一百三十多万元的赔偿金,法院判定女子丈夫为女子的法定监护人。可是,女子丈夫拿到女子的这一笔赔偿金后,还没照顾妻子多长时间,就把妻子送到了丈母娘家里,这一送就是十多年,其间男子只给老丈人卡上转过二十多万元。丈母娘找上男子,可男子却表示:钱我都花光了,你来找我也没用! 据广西法治日报报道,二零一零年,黄女士与王先生结婚,婚后生了两个女儿。为了给孩子们更好的生活,两个人都在外面打工赚钱。 可谁知道,二零一四年,黄女士在苏州打工时,不幸遭遇了车祸。虽然救护车及时赶到,挽回了她一条命,但黄女士还是被撞成了轻度智力缺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当时,经过协调,肇事方赔偿了黄女士一百三十万元,黄女士的丈夫王先生被指定为黄女士的法定监护人。 在扣除黄女士的治疗费后,这笔一百三十万元的赔偿金还剩一百一十多万元。黄女士的母亲杨阿姨与王先生签订了协议,约定这一百一十多万由王先生来保管,同时,王先生需要照顾黄女士的日常起居、日后康复等。王先生爽快地答应了。 一开始,王先生拿到这笔钱后,还经常带着妻子去做康复治疗,也经常变着花样给妻子做好吃的,这让黄女士父母很是欣慰。 但是,令黄女士父母想不到的是,这一切只维持了一年多,王先生便以自己工作忙、照顾不过来为由,将黄女士和自己的小女儿送到了丈母娘家里。 往丈母娘家里送的时候,王先生说等自己过两天不忙之后就把娘俩接回去,可之后便是一拖再拖。 这一拖,就是十多年。 其间,王先生除了给黄女士父亲的卡上转了二十多万元外,再也没有给他们一家提过一次那一百一十多万元的事情。 黄女士母亲杨阿姨觉得王先生一开始拿了钱,还成为了黄女士的法定监护人,就应该按照约定来照顾黄女士,可这十多年中,他并没有尽到照顾黄女士的义务。 杨阿姨向王先生提过这笔钱,可王先生总是打马虎眼,并不正面回答杨阿姨的话。在杨阿姨多次追问后,王先生表示,这笔钱早就花光了,杨阿姨再找也没有用。 无奈之下,杨阿姨只好起诉王先生,请求变更黄女士的监护人。 庭审过程中,当被问到一百一十多万元的去向时,王先生表示,自己拿了三十万来做生意,可是全部亏了,而剩下的钱也早就零零散散花完了。 那么,这件事中都涉及到了哪些法律问题,最后又会怎么判呢? 一、王先生的监护资格被取消,杨阿姨成为了女儿黄女士的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王先生领到了黄女士一百一十多万元的赔偿金,却将黄女士送到父母家里十多年,没有尽到照顾黄女士的义务。同时,王先生还擅自挪用黄女士的赔偿金,没有将这笔钱用于照顾黄女士。 因此,王先生已经严重侵害了黄女士的合法权益。 杨阿姨作为黄女士的母亲,她在王先生缺席的十多年间一直照顾着女儿。从主观角度来看,杨阿姨有照顾女儿的意愿;从客观角度来看,杨阿姨现在六十多岁,具有照顾女儿的能力。 因此,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王先生的监护人资格被取消,杨阿姨成为黄女士新的法定监护人。 二、既然如此,王先生是否还需要承担黄女士生活的相关费用呢?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王先生作为黄女士的配偶,虽然他的监护人资格被取消,但他仍然有抚养妻子黄女士的义务。更何况,他擅自挪用了妻子的赔偿金,严重侵犯了黄女士的相关权益。 因此,王先生仍然需要支付黄女士的抚养费。 那么,对于这件事您有何看法? 素材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9月29日
广西柳州,一女子婚后遭遇车祸,不幸成为了残疾人,智力方面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当时,
万年七秒
2025-10-03 2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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