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古今都不是日本领土 王明仁 五

杨森林文化 2025-10-04 09:52:08

琉球古今都不是日本领土 王明仁 五 琉球历史上就是中国移民的国家。是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攫取之土地”。1592年(明万历二十年),日本丰臣秀吉时期入侵朝鲜。《明史·卷三百二十三·列传第二百十一》记载:1612年(明万历四十年),“日本果以劲兵三千入其国(中山国),掳其王,迁其宗器,大掠而去。浙江总兵官杨宗业以闻,乞严饬海上兵备,从之。已而其王释归,复遣使修贡,然其国残破已甚。”“四十四年,日本有取鸡笼山之谋,其地名台湾,密迩福建,尚宁遣使以闻,诏海上警备。” 《清史稿·卷五百二十六·列传三百十三·属国一》记载:1871年(同治十年),“有琉球船遭风漂至台湾,为生番劫杀者五十四人。十一年,复劫杀日本小田县难民四人,日本大哗。既(不久之后),中、日立约天津,要求痛惩生番,恤琉球、日本死难诸人,且言琉球为日本版图,藉口称兵台湾。”生番,指台湾土著人。《清史稿·卷一百五十八·志一百三十三·邦交六·日本》记载,1874年(同治十三年)三月,“日本兵船忽犯台湾番社,以兵船三路进攻,路各五六百人。生番惊窜,牡丹、高士佛、加芝来、竹仔各社咸被焚。” 1875年(光绪元年),日本强迫琉球断绝与中国的一切关系。1879年(光绪五年),“日本入琉球,灭之,夷为冲绳县,虏其王及世子而还。”夷,踞有。《清史稿·卷一百五十八·志一百三十三·邦交六·日本》说:光绪“五年正月,日人驱遣琉球官员之在日本者,令回琉球,并派内务大臣松田往琉球,废琉球为郡县,并令改用纪元。”琉球原部三十六岛,北部九岛、中部十一岛、南部十六岛。1880年(光绪六年),清政府几次与日本交涉,经美国前总统格兰忒从中调停,日本“政府之意拟以北岛、中岛归日本,南岛归中国。”清政府“传询在京之琉球官尚德宏,始知中岛物产较多,南岛贫瘠僻隘,不能自立。”询访琉球国王,亦不愿只剩南岛立国。清政府怕“以有用之兵饷,守瓯脱不毛之地,劳费正自无穷”,于是暂缓应允,琉球遂亡。 自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五年)至1879年(清光绪五年)被日本吞并止,共计500余年,琉球一直是中国的藩属国,按期奉贡不绝,国王全部由中国皇帝册封。可见,琉球群岛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而是它用武力攫取来的。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1943年11月,中美英在开罗召开会议。会中美国总统罗斯福向蒋介石提议,把琉球交给中国。蒋介石犹豫不决,罗斯福再次追问,蒋介石答复:“中国愿与美国共同占领琉球。战后,在国际组织托管之下由中美共管。” 1880年(光绪六年)清政府的顾虑,失去占有琉球南部诸岛的机会。这次开罗会议蒋介石的消极,使中国痛失管理琉球群岛的机会。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以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琉球由联合国委托美国托管,并未交给日本管理。 1971年6月17日,美日签署了《冲绳归还协定》,1972年5月15日,美国正式把琉球群岛交给日本管制,钓鱼岛群岛也被一起移交给日本。1971年10月,美国政府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他们将这些岛屿施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施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1971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指出:“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 由此可见,美国所交给日本的,只是琉球群岛的“施政权”,并不是领土主权。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是应该把日本从琉球群岛“驱逐出境”的。它的主权只 “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1946年1月29日,占领日本的盟军总司令部发布《盟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规定:日本施政权包括的范围是日本的4个主要岛屿(本州岛、九州岛、北海道岛、四国岛),以及对马诸岛、北纬30度以北的1000个邻近小岛。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就不属于日本了。 今年是《开罗宣言》发布80周年,为了维护二战后的国际秩序,彻底贯彻《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国际社会应该举行大型纪念活动,开展彻底贯彻《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原则国际研讨会,重新讨论硫球群岛的地位问题,坚决粉碎否定和挑战二战结果的一切图谋,为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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