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都三岁了,我居然被酒店告了!”北京市民周月最近在社交平台发的这条帖子,让无数网友直呼“离谱”。三年前她生完二胎,在北京子悦安享母婴护理有限公司安排下,住进北京朝林松源酒店坐月子,当时付了2.8万服务费,合同里也写明“住宿费由月子中心结算”。可三年后,她突然收到法院传票,酒店说她“没付住宿费”,要她补1.9万房费。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懵——消费者花了钱,结果因为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被牵连,这公平吗? 周月的情况不是个例。和她同期在同一家月子中心消费的十多位宝妈,都收到了法院传票。她们手里有和月子中心的合同、付款记录,甚至入住时登记表上“付款方式”一栏都写着“月结”,签名是月子中心员工。可酒店偏说她们是“个人客户”,必须自己付钱。更气人的是,月子中心承认欠酒店60多万尾款,却说合作协议被酒店“扣留”了。酒店则咬死“谁住店谁付钱”,连记者采访都避而不谈。 这事儿暴露出两个大问题。第一是合同“乱套”。产妇和月子中心签了服务合同,酒店和月子中心有合作协议,这是两码事。按《民法典》规定,合同只对签字的双方有效。酒店该找月子中心要钱,而不是跳过债务人找消费者。三亚、莆田之前都有类似案例,法院都判了“销售商直接付钱给消费者”“开发商承诺对物业没约束力”,说明法律上站不住脚。可现实里,产妇拿不出酒店和月子中心的合作协议原件,举证困难,维权卡了壳。 第二是行业“太乱”。北京子悦安享母婴护理有限公司早在2024年就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却还能继续接客到2025年。全国连锁的“爱家月子中心”更夸张,60多家店突然“跑路”,涉及上海、苏州等多个城市,部分产妇被迫在酒店吃外卖。这些月子中心低价揽客,19800元28天的套餐连成本都盖不住,明显是“圈钱跑路”的套路。可监管部门没及时限制,导致更多消费者受害。 说到底,这事儿伤害的是消费者的信任。产妇坐月子本是最需要安心的时候,结果三年后被追讨“莫须有”的房费,换谁都得气炸。酒店作为服务方,该先搞清楚服务对象是谁;月子中心作为中间方,该守住诚信底线;监管部门更得长点心,对经营异常的企业早点亮红灯。 最后想问问大家:要是你遇到这种事,是忍气吞声还是硬刚到底?你觉得酒店、月子中心、监管部门,谁该为这事儿负责?来评论区聊聊,说不定你的声音能让更多人避开这些坑! (事件来源:静享微时光)
重庆,男子面馆开业第2天,女子和朋友来用餐,看男子现炒浇头,女子拿出手机拍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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