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19岁女大学生在影楼订了套1087元的个人写真,包含8张照片。可当她拍

辨案析历 2025-10-18 14:45:25

浙江杭州,19岁女大学生在影楼订了套1087元的个人写真,包含8张照片。可当她拍完去选片时,却发现,光底片就拍了200多张,套餐外每张要加120元。女孩觉得太贵了不划算,自己也没那么多钱,所以删了很多。谁知,围着她的三名男工作人员脸色瞬间变了,组织她给母亲打电话,甚至一把盖上电脑不让她继续删。女孩怕的直哭,硬着头皮多选了19张照片,花了2280元,生活费全搭进去了。女子母亲得知此事瞬间怒了,认为这是强制消费,找到影楼讨要说法。谁知影楼表示:不存在强制消费,是销售话术。 19岁的小雪是名大一新生,因为学校需要,她到一家摄影工作室,订了一套1078元的个人写真,套餐包含8张照片。 拍照过程非顺利,工作人员很热情,一个劲儿的指导她摆动作,凹造型,看起来非常专业。 两天后,小雪如约来到店里选片,一看电脑,她有点惊呆了,摄影师竟然拍了200多张底片。 虽然大部分都拍的不错,可她的套餐里只包含8张照片,超出每张要再掏120元,价格实在太高了,她承受不起。 于是,她开始认真筛选,打算暂时就保留套餐部分,最多再适当增加几张。 可是,就在她删得比较多的时候,旁边的工作人员脸色就不太好看了,直接质问她,为什么要删这么多? 小雪心里一紧,老实回答,说自己是个学生,没那么多钱。 让她没想到的是,话音刚落,现场三个男工作人员就围了过来。小雪哪里见过这种阵仗,瞬间慌了。 她想打电话给妈妈商量一下,谁知却被他们拦住了,还说:你已经成年了,可以自己拿主意,不用问妈妈了。 小雪只好硬着头皮继续选,当她还想继续删照片时,其中一个工作人员竟然直接把电脑盖上,不让她再操作。 自己被强迫了,小雪害怕又委屈,她带着哭腔说,如果再选照片,自己这个月的生活费就没了,连饭都吃不上。可对方并没有让步。 在这种紧张的氛围下,小雪实在扛不住压力,最终被迫多买了19张照片,额外支付了2280元。 一走出影楼,小雪立刻给妈妈沈女士打了电话。电话刚一接通,她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掉下来,声音哽咽着把经过说了一遍。 她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明明是去消费的,却遭了这种罪。 沈女士听完又生气又心疼,她认为商家这就是强制消费,特别是对方明知女儿没钱还这样施压。 于是,她怒气冲冲找到影楼理论,提出他们最多只买5张照片,要求退还剩下的1700元左右,但被对方拒绝。 无奈之下,沈女士只好找来了记者帮忙,在记者的陪同下,沈女士再次来摄影工作室。 面对质问,工作室经理解释说,不存在强迫威胁一说,这都是他们销售人员的话术,在客户在犹豫不决的时候,为了尽快让客户做决定,他们就说一些话来增加紧迫感,以此来促成交易。 对于这种说法,沈女士完全不能接受。 首先,她女儿才19岁,一个女孩子在陌生的环境里,同时面对三名成年男性,而且对方并不怀善意,内心非常恐惧。 其次,而且她想删照片时,工作人员还直接盖上电脑,她想找自己商量还被阻止,这根本不是正常的销售手段。 但经理反复强调,他们根本不需要做这种事情,该赚的钱躺着也能赚到,赚不到的钱,就算他们想尽办法装到兜里,迟早还是会出问题,他们不会铤而走险。 不过在记者的沟通协调下,经理态度有所缓和,他表示会调看监控核实当时的情况,并愿意就退费事宜进行沟通。 这件事情虽然不大,但给小雪心里留下了不小的阴影。 沈女士希望,商家能踏踏实实做生意,让消费者心甘情愿地花钱,那才是长久之计。 目前,记者已将情况反映给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会介入调查并组织双方协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小雪已经明确表示自己是学生,经济能力有限,不想购买过多照片,但影楼的三名工作人员围过来对她进行质问,阻止她给妈妈打电话,甚至盖上电脑不让她继续删照片。 以上种种行为,限制了小雪自主选择的权利,使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被迫多购买了19张照片。 影楼以这种不当的方式迫使小雪购买更多照片,破坏了交易的公平性,使小雪处于不利地位,增加了她的经济负担,也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有强制交易行为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能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等。 虽然影楼工作人员的行为尚未达到暴力、威胁的程度,但他们的围堵、阻止打电话、盖上电脑等行为,已经给小雪造成了心理上的恐惧和压力,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做生意,讲究的就是诚信,顾客不是任你宰的羔羊,不能因为小钱,砸了自己的招牌。 真正聪明的商家,是把服务做细,把质量做硬,让顾客心甘情愿掏腰包,细水长流才能长长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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