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男子回收了客户一个25.6克黄金手镯,他很爽快,转给对方23650元。本以为这次生意顺利完成,客户却突然提出,要给老婆拍个照说一声。男子没有多想将手镯递给他,谁知,他竟然快速将手镯揣进兜里,还一口咬定,男子给他少称了3克,还非要闹到市监局去校验。两人一人扫了一辆共享单车前往,没想到,男子赶到时,客户竟不见了踪影。钱给了对方,手镯也被拿走,男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耍了。 吴先生长期做黄金回收生意,2025年12月5日,他接到了公司派发的一单客户,双方约定好,在某小区门口见面。 按照约定时间,客户来时带了一只黄金手镯,两人就在吴先生的车里进行交易。 吴先生拿出自己常用的电子秤,仔细给手镯称重,显示是25.6克。 黄金是特殊商品,需要仔细验货,容不得丝毫马虎,验货前,他特意向客户说明,验货过程可能会产生一点损耗,最多大概是0.2克。 客户当时没有异议,验完货后,确实发现有一点损耗,吴先生就按0.05克计算了,客户对此也表示同意。 当天的金价是每克971元,吴先生算出手镯的总价值是23614元,他做事比较爽快,直接给客户转账了23650元。 客户确认收款后,也签了交易确认单,吴先生心里觉得,这单生意算是顺利完成了。 然而,就在他以为交易结束的时候,客户突然提出要拿回手镯,说想拍个照片给老婆看看,告诉他卖手镯的事情。 吴先生没多想,就把手镯递了过去。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客户一接过手镯,立刻揣进了自己口袋,紧接着就一口咬定吴先生称有问题,克重不对。 吴先生一下子就懵了,他做黄金回收很多年了,最重视的就是诚信,称绝对不会出问题。 于是,他再三向客户保证,并且当场拿出标准砝码给客户演示校验,但客户根本不听,反而质疑砝码也有问题。 双方争执不下,最后闹到了附近的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用吴先生的秤称量了一下标准重量为6.6克的身份证,显示结果准确无误。 但客户依然不认可这个结果,并提出,要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计量部门检测吴先生的秤,看看到底准不准。 为了节省时间,两人各自扫了一辆共享单车,客户骑在前面先走,吴先生紧跟在后。 可是,等他紧赶慢赶到达市场监督管理局门口时,却怎么也找不到客户的身影了。 吴先生急了,赶紧给客户发消息,谁知客户的回复让他心凉了半截,对方说临时有事先走了,等有空了再说这事。 他这时才看明白,自己被客户耍了。钱已经转给了对方,手镯也没拿回来,自己落了个钱货两空的下场,真是倒霉。 吴先生又急又气,他算过,做成这单生意也就赚百十来块钱辛苦费,现在倒好,一下子亏进去两万多,这打击实在太大,他完全接受不了。 走投无路之下,吴先生只好向记者求助。 记者随后拨打了客户的电话,客户在电话里声称,吴先生少给他称了3克多,这事他已经报警了,让吴先生有事找警察或者去法院起诉,他随时应诉。 而且他保证,自己说的千真万确,因为他提前给手镯的克重做过公证,白纸黑字,证据确凿。 为了尽快了结这件麻烦事,吴先生强压着火气,对记者表示他愿意做出让步。 他告诉对方,愿意赔偿客户2000元作为所谓的“手镯损耗费”,希望双方能和解,他实在耗不起,只想恢复正常工作。 可惜,客户态度非常强硬,根本不接受任何沟通和调解。 无奈之下,吴先生又和记者一起去了派出所,想了解案件进展。 派出所民警告诉他们,客户坚持认为吴先生在欺诈、缺斤少两,他不会要吴先生的钱,但必须走法律程序,而且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 民警建议吴先生先去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他的电子秤,看那边能否协商处理。如果市监局那边处理不好,再回派出所找他们。 吴先生听完头都大了,一克金子没见着,还白白搭进去2万多,不知道这笔损失何时才能找回来。 《民法典》第224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黄金手镯属动产,交易已完成核心环节是客户交付手镯,吴先生完成称重验货,并按971元/克核算并超额转账23650元,客户签交易确认单。 至此,标的物已完成交付,所有权依法转移至吴先生,客户以“拍给老婆看”为由取回手镯并拒不返还,构成无权占有。 吴先生可要求客户返还原物请求权,同时主张返还货款及资金占用损失。 从法律角度来说,吴先生是否构成诈骗呢?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需满足非法占有目的、欺诈行为、对方错误认识以及财产损失四要件。 吴先生验货后超额转账23650元,还主动提出2000元和解,明显无占有对方财物意图。 电子秤经派出所用6.6克砝码校验准确,客户无证据证明秤作弊或误差超标,称重过程透明,无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所以,吴先生并不构成诈骗,他应该通过民事途径要求客户尽快返还手镯与货款,并可刑事报案,追究其恶意占有责任。



多情自古空余恨
瞎编的[无奈吐舌]
用户10xxx05
这种事向记者求助真是少根筋
平静~开开开 回复 12-11 10:59
报警不管用,去法院耗时长又费力,先试试记者反正花不了多少时间和精力
白云飘飘
可以报警抢劫了
用户10xxx47
已付款后再拿走,属抢夺,是刑事犯罪嫌疑人!
灰钛郎。
谁告诉我哪天有971一克的单价,我盯着一个多月了
用户52xxx54
要不诈骗要不抢劫都懒得同他讲。
用户10xxx33
这样还收黄金?收废铁还行
用户10xxx46
可以 并可 对吧 还可 那么老赖怎么来的?
在下琉璃
为啥不报警
用户10xxx14
肯定是自己心中有鬼,要不然不可能。想和解。。
用户96xxx24
为什么给2000
大仙哥
肯定是报警无果后才来网暴的,说明该行为并不违法
用户10xxx39
都报警了还能找不到这人?瞎编的吧
用户14xxx30
已经付钱了,就属于你的呀。干嘛还给他看呢?
奋斗不息的岁月
明显称有问题,否则报警就是了!
用户14xxx91
这种行为是什么性质?是诈骗抢劫还是寻衅滋事?
SGU 回复 12-11 07:39
抢劫
用户34xxx80
告客户诈骗不就行了
用户10xxx07
不报警吗?
低调
不敢报警说明用了鬼秤
随遇而安晴朗
这没有问题,为什么要赔别人2000块钱。肯定还是有一点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