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张与已故原配的房产,在他再婚后被偷偷变更为自己占20%、再婚妻子刘女士占8

笔尖下说法 2025-10-29 15:08:29

上海老张与已故原配的房产,在他再婚后被偷偷变更为自己占20%、再婚妻子刘女士占80%。老张去世后,4个子女怒告继母,认为其"哄骗"父亲侵权。法院审理后认定,房产属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老张的变更行为因"恶意串通"且可能欠缺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效。最终判决房屋归子女所有,子女共向刘女士支付40万折价款。此案既明确了遗产继承的法律边界,也引发了对亲情与付出的热议。   一、瞒着子女改产权,八旬翁的操作让家庭反目   这事得从一套老房子说起。上海的老张和原配妻子一辈子打拼,攒下了一套房,虽然房产证上只写了老张的名字,但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夫妻共同财产。2003年原配妻子去世,按规矩,房子的一半得由老张和4个子女继承分割。   可当时一家人觉得"都是自家人,不急",就让老张先住着,这一拖就拖出了后续的麻烦。2008年,老张再婚娶了刘女士,对方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日子看似平静。没想到2022年,老张和刘女士趁子女不知情,偷偷跑到不动产中心改了产权,老张只留20%,刘女士占了80%。   2024年老张去世,子女们得知产权变更的消息当场炸了锅。"这明显是被哄骗了!"四兄妹觉得,刘女士根本没把他们这些继承人放在眼里,直接把刘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重新分割房产。而刘女士也觉得委屈:"我照顾他20年,没功劳也有苦劳,多分点难道不应该?"   二、法律不糊涂:这波操作为啥无效?   很多人可能会问,房产证改了名字,难道不算数吗?这里面的法律门道可不少,法院的分析其实把账算得明明白白。   首先,房子不是老张一个人的"私产"。虽然房产证只写了老张的名字,但这是他和原配的共同财产。原配去世后,属于原配的50%产权就该由老张和4个子女平分,每人各得10%。也就是说,从2003年起,这套房子就是老张(占60%)和4个子女(各占10%)共同拥有的。老张想动房子,必须得所有共有人同意,偷偷改名字本身就违法。   其次,"偷偷改名"可能涉嫌"恶意串通"。刘女士明知房子有子女的份额,还和老张一起瞒着子女办变更,这种行为刚好踩中了《民法典》的红线——"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哪怕房产证改了,这个变更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   更关键的是,老张可能根本没有"做主的能力"。法院查病史发现,老张晚年有智能减退的问题,办理产权变更时很可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处分房产,必须由法定监护人办理,老张自己签字根本不算数。   这三点凑在一起,法院直接认定产权变更无效,房子得恢复到原来的共有状态。   三、网友吵翻了:40万算多还是算少?   法院最终的判决是:房子归4个子女,四兄妹各付10万给刘女士,总共40万(房子估值200万)。这个结果一出来,网友的观点直接分成了两派。   支持子女的网友觉得:"这判决没毛病!房子本来就是父母的心血,继母照顾人该给钱,但不能抢房子。"有网友举例说,之前有个案例,继母照顾父亲5年,最后继承80%遗产,那是因为遗产本身就是父亲的婚前财产 ,和这个案子根本不是一回事。还有人吐槽:"偷偷改名字太败好感,要是光明正大商量,说不定子女还能让步。"   站刘女士这边的网友则心疼她:"20年的照顾不是40万能买断的。"有人算过账,住家保姆一个月最少5000,20年就是120万,40万确实太少。还有网友提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要求给老年配偶留必要份额 ,虽然房子没拿到,但至少证明照顾的付出没被完全忽视。   结论:亲情和财产,真的要提前说清吗?   这个案子其实戳中了很多家庭的痛点:父母再婚,财产到底该怎么分?照顾老人的付出,又该怎么算?   有人说,子女要是平时多关心父亲,说不定不会走到这一步;也有人说,继母照顾20年,只拿40万太亏,亲情不该用金钱衡量,但没金钱又寸步难行。其实法院的判决已经尽量兼顾了法理和人情——既否定了"偷偷改名"的违法行为,又因为刘女士的照顾让她多分了遗产份额,这或许是当下最平衡的结果。   不过话说回来,这事要是早做准备,可能就不会闹到法庭。比如原配去世后及时分割遗产,或者老张提前立个遗嘱说清财产安排,很多矛盾其实能避免。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40万对得起20年的照顾吗?如果是你家遇到这种事,会选择提前算清财产,还是相信"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0 阅读:31
笔尖下说法

笔尖下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