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王某作为独生子,因父亲肝癌晚期需手术,向领导请假7天并获口头同意,返岗后

笔尖下说法 2025-11-08 15:41:28

武汉男子王某作为独生子,因父亲肝癌晚期需手术,向领导请假7天并获口头同意,返岗后却被公司以“未经批准旷工”开除。王某维权历经仲裁、一审、二审,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这场纠纷不仅关乎孝心,更明确了职场请假的法律边界,打工人必看! 一、事件始末:请假陪父做手术,返岗竟收到开除通知 2021年10月,王某入职武汉一家建筑公司当采购专员,工作两年多一直勤勤恳恳。可天有不测风云,2024年初,他的父亲被确诊为肝癌晚期,急需入院治疗。3月15日,王某又得知父亲要马上做手术,家里就他一个独生子,没人能替他照顾父亲,他必须亲自陪在身边。 情急之下,王某先给领导发了信息,详细说明父亲的病情和手术情况,申请请假7天。等了一会儿没收到回复,他心里着急,又赶紧给领导打了电话,电话里领导明确口头同意了他的请假。得到许可后,王某才放心离岗,全程陪着父亲做手术、康复。 7天假期一到,王某准时回到公司上班,可等待他的不是同事的关心,而是一份冰冷的开除通知。公司说他的请假没走正式审批流程,属于“未经批准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所以要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当场就懵了:明明电话里跟领导说好了,怎么就成了旷工?他找公司反复理论,可公司根本不听他解释。气愤又无奈的王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先是申请了劳动仲裁,没想到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又先后提起一审、二审,硬是把官司打到底。 二、法律拆解:三个关键问题,理清请假维权核心 这事看着让人窝火,但里面的法律逻辑很清晰,三个问题帮你把职场请假的规矩摸透: 1. 事假必须书面批准才有效吗?口头同意不算数? 很多公司说“请假要走书面流程”,但这不是绝对的。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请假必须书面批准,口头同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王某既发了信息说明情况,又打电话获得领导口头许可,已经履行了请假告知义务,并非“无故旷工”。 而且公司拿不出任何证据:既没有证明自己拒绝过王某的请假,也没有证据说过“请假必须走特定书面流程”,更没在王某请假期间提醒过他“没批准不能离岗”。反观王某,请假事由是陪患癌父亲做手术,属于紧急且符合公序良俗的情况,公司没理由拒绝。 2. 公司的“用工自主权”能随便开除员工吗? 《劳动法》确实赋予了公司用工自主权,但这个权利不是“一言堂”,必须符合法律、公序良俗和合理性。《民法典》第8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做事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王某作为独生子,父亲肝癌晚期手术是人命关天的急事,这时候公司拒绝请假已经不近人情,更别说已经口头同意后又反悔开除。这种情况下,公司滥用用工自主权,明显违反了公序良俗,解除劳动合同自然是违法的。 3. 违法开除要怎么赔?赔偿标准很明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和第87条,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计算方式很简单:工作每满1年给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给半个月工资,再乘以2就是赔偿金。 王某工作了两年多(2021年10月到2024年3月),按规定算3年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是3个月工资,赔偿金就是6个月工资。这也是为什么法院最终支持王某,判决公司赔钱的核心依据。 三、网友热议:这事换谁都忍不了! 事件曝光后,网友们炸了锅,观点一边倒支持王某: “这公司也太没人性了!父亲肝癌晚期手术,独生子请假陪护不是天经地义吗?口头同意了又反悔开除,纯属耍无赖!” “打工人太难了,连尽孝都要被公司拿捏?幸好法院主持公道,不然真的寒了所有人的心。” “提醒大家,请假最好留书面证据(微信、邮件、审批记录),口头同意容易被公司翻脸不认账,王某这事幸好公司也拿不出反驳证据,不然真麻烦。” 也有网友吐槽自己的经历:“我之前亲人住院请假,领导还阴阳怪气说‘别人都能加班你怎么不行’,现在看了这个案例,下次再遇到这种事,直接拿法律条文怼回去!” 结论:尽孝不应该被职场“绑架”,打工人要懂维权更要留证据 这场官司的终审结果,不仅给了王某一个公道,更给所有打工人提了两个醒:一是尽孝是公民的正当权利,公司不能以“用工自主权”为由剥夺,违背公序良俗的规章制度和解除行为都是无效的;二是请假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能走书面审批就走书面审批,微信、邮件、电话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避免被公司“翻脸不认账”。 不过反过来想,如果你是公司领导,遇到员工这种紧急请假情况,会怎么做?如果王某当时没拿到口头同意,或者公司有明确的书面请假流程但他没走,结果会不一样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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