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少康将为自己的狂妄付出代价! 11月6日,赵少康被台北地检署以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起诉了。大快人心! 这个顶着中广集团董事长光环、在台湾政坛横跳多年的 “大佬”,终究还是栽在了自己最引以为傲的狂妄上。 根据北检的侦查终结公告,今年7月26日全台“大罢免”投票当天上午9点多,赵少康跑到台北市大安国民中学,第581号投票所投票。 圈完选票步出圈票处后,选务主任杨姓管理员就明确提醒他“要把选票折好”,结果这老小子压根当耳旁风,直接把选票平举在胸前,把圈选了“同意”还是“不同意”的那一面朝向外侧,故意让现场记者拍照。 等选务主任再次严肃警告“禁止亮票”时,他不仅不收敛,走到投票匦前,还特意用左手拿着选票再次朝向记者,摆着静止姿势配合拍摄,直到记者拍够了,才把选票翻过来投入票箱 。 全程被媒体镜头拍得明明白白,两次亮票的行为铁证如山,想赖都赖不掉。 更可笑的是他事后的一系列狡辩,把狂妄和没担当展现得淋漓尽致,一开始在媒体群组里说自己“不小心把选票背面当成正面展示”,还嘴硬说“自己反对罢免的立场外界都清楚,只是错误示范”。 9月被检方传唤时,又改口称“那是展示有投票,哪有亮票”,甚至抱怨这事“劳师动众,浪费司法资源”;等到11月6日被起诉了,又突然变脸求饶,说“希望只判罚锾,以后一定格外小心”。 台北地检署在起诉书中,直接戳穿了他的谎言,明确指出赵少康身为“言行动见观瞻”的公众人物,多次参与重要公职选举甚至亲自当候选人,对“投票人圈定后,不得将圈定内容出示他 人”的规定应知之甚详。 却在两次提醒后仍刻意违反,事后还饰词推托、缺乏悔罪态度,“显不足取”,所以才请求法院从重量刑以儆效尤。 根据台湾的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下罚金,这可是实打实的刑事追责 。 其实这次亮票被起诉,只是赵少康诸多狂妄行径的一个缩影,他在台湾政坛混了这么多年,早就把“目无法纪”、“政治投机”刻进了骨子里。 就说最近几个月,国民党主席选举期间,他明明自己不参选,却把郝龙斌当成“提线木偶”,全程操控,想借着郝龙斌当选当“地下党主席”。 结果郝龙斌大败,他不仅不检讨自己,反而在节目里酸言酸语抹黑当选的郑丽文,还把败选责任推给前主席朱立伦,说什么“朱立伦裁撤黄复兴党部引发不满”、“对民进党太软弱”,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选后第二天还发长文对郑丽文指手画脚,要求新任主席“降低、消除‘亲中’力量”,简直把自己当成了国民党的“太上皇”,干涉他人人事权的狂妄劲溢于言表。 更离谱的是10月份,他拿一段美国台湾人用AI合成的假视频,毫无证据就指控大陆“干预赖清德选举”,结果被戳穿后颜面尽失,遭到蔡正元、郭正亮等岛内人士痛批,说他“手段和民进党一样肮脏”“疯了一样抹黑大陆”。 最让人不齿的是他的政治底色,嘴上喊着“不是统派”,更是个“亲美舔美”的“独台”分子,一边想赚大陆的钱,一边又干着分裂国家的勾当。 他长期频繁访问美国,跟美国智库、国会人士眉来眼去,多次公开表示“国民党应加强与美国合作,避免过度依赖大陆”,甚至直言“我不是统派,只想赚大陆的钱”。 之前还大放厥词说“大陆就算拿下台湾,台湾人民也不会服气”,完全无视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历史事实和国际共识,骨子里的“独台”思想暴露无遗。 郭正亮都忍不住骂他“亲美有什么用,美国最喜欢的是民进党的‘舔跪’”,戳穿了他投机取巧的真面目。 这种既想当“独台”分子,又想捞取政治和经济利益,还以为自己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狂妄之徒,这次被起诉纯属咎由自取。 赵少康之所以敢这么狂妄,无非是觉得自己是“政坛大佬”“媒体大亨”,人脉广、影响力大,能把法律当儿戏,把选举当自家舞台。 可他忘了,选举罢免的秘密投票原则是保障公平的核心,亮票行为不仅破坏投票隐秘性,还可能引发贿选、胁迫等连锁风险,这也是《选罢法》严厉禁止的根本原因。 他以为两次亮票能吸引媒体关注、凝聚蓝营支持者,殊不知这种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只会让更多人看清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真面目。 台北地检署这次果断起诉,也恰恰说明在法律面前,不管你是多大的“大佬”,只要犯了法,就必须受到追究,没人能搞特殊。 这么看来,赵少康被起诉,是他长期狂妄自大、目无法纪的必然结果,更是对所有台湾政坛投机分子的一记警钟。 在台湾,像他这样靠着煽动对立、政治投机往上爬的人不在少数,他们以为只要嗓门大、手段狠、后台硬,就能为所欲为,却忘了法律的底线不能碰,民心的向背不能逆。 国家统一是不可逆转的历史大势,“台独”“独台”分子的任何狂妄行径,都改变不了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 赵少康之流想靠着投机取巧、违法乱纪谋取私利,阻碍两岸统一的进程,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