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房子惹的祸!上海,七旬老教授想去郊区买别墅安心养老,无奈他名下已经有三套房产

辨案析历 2025-11-17 16:52:55

都是房子惹的祸!上海,七旬老教授想去郊区买别墅安心养老,无奈他名下已经有三套房产,不具备再次购房的资格。于是,老教授和儿子商量,借孙女的名义买房,老教授拿出600万积蓄,把别墅登记在孙女名下。事后,老教授卖掉之前的两套房产,打算把别墅过户到自己名下时,儿媳妇却拒绝签字。因为房子无法过户,孙女指责奶奶索要房产,老教授的老伴闹起了离婚,儿子儿媳也提起离婚诉讼,原本和睦的家庭瞬间变得乌烟瘴气。 70岁的王教授,曾经是某三甲医院护理部主任,一辈子风风光光,可没想到,临老了,却因为借名买房落得个妻离子散的下场。 王教授多年从医,一辈子攒下不少的积蓄,为了让资产保值,他陆陆续续购买了三套房产。 退休后,王教授和儿子王先生夫妇一直住在同一个小区,本想着儿子在跟前方便养老,没想到,小俩口三天两头因为生活琐事吵架。 看着儿子这样,他和老伴一合计,打算去郊区买套别墅,这样就能清净的安享晚年。 别墅选好了,可政策不允许,王教授和老伴名下已经有三套房,无法再购房。 2023年,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王教授想到了借名买房。他跟儿子商量后,决定借儿子和小孙女的名义买房。 于是,王教授拿出600万,和老伴两个人开始选房、签合同到付款,再到装修、买家具,这一过程中,儿子儿媳压根没插过手。 2025年初,老两口欢欢喜喜搬进新家,想着终于能躲开小区里儿子儿媳没完没了的争吵,安安稳稳过日子,心里别提多踏实了。 没过多久,老两口卖掉了名下两套房子,重新有了购房资格,而郊区的别墅也能办房产证了,王教授赶紧找儿子,按当初的约定准备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儿子倒是没反对,还一起去公证处签了《借名买房协议》。可到了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提出,孙女小王说未成年,需要监护人签字才行。 监护人签字就意味着王先生的妻子也要来签字,可不成想,这时候儿媳却翻脸了,死活不肯签。 王教授一下子懵了,自己掏的钱、自己装的房,怎么就不能过户了? 多次沟通无果后,2025年4月,他只能把儿子、儿媳和小孙女告上法庭,要求把别墅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 让老两口万万没想到的是,一审法院居然认定这房子是王教授赠与儿孙的,理由是王教授和大孙女的微信聊天记录里提过“这房子我们住一二十年再留给你爸和你妹”。 王教授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提起上诉,希望能让他顺利过户这套别墅。 然而,二审还没开庭,王教授一家已经因为这套房子闹的不可开交。 王教授老伴生气的是,法院把这套夫妻共同财产算成了王教授的个人财产,原告只有王教授一个人,压根没让她一起参与诉讼。 老伴得知消息后,气不打一处来,跟王教授大吵大闹,觉得他办事不周到,好好的日子过成这样,直接提出了离婚。 这边老两口闹离婚,那边儿子和儿媳的离婚诉讼也闹得沸沸扬扬。 更让王教授心寒的是,大孙女居然也站出来指证奶奶“故意索要房产”,看着自己疼大的孙女说出这种话,老人的心像被针扎一样。 好好的一家人,就因为一套房子,闹得鸡飞狗跳,亲情碎得彻彻底底。 二审的主审法官看着这破碎的一家人,多次组织调解,还提出了折中方案:房子50%归王教授,另外50%登记在小孙女名下。 这样的方案,王教授和老伴自然不能接受,明明是他们掏钱买的房,凭什么给孙女一半。万一儿子儿媳真的离婚了,房子能不能保住还不好说。 即使这样,王教授和老伴还是不想把事情做得太绝,咬着牙做出让步,同意赠与小孙女5%的份额,还承诺等小孙女成年后,要是懂事孝顺,以后会留财产给她继承。 可就算这样,儿媳还是不松口,二审调解彻底陷入僵局。 如今的王教授,看着自己花600万买来的别墅,住得满心煎熬。 原本规划好的养老生活成了泡影,老伴要离婚,儿子儿媳要散伙,孙辈也跟自己生分了。 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一片好心买房养老,只是借了个名字,怎么就闹到了妻离子散、众叛亲离的地步,这600万买来的不是安稳晚年,而是一辈子的悔恨和心寒。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王教授夫妇是别墅的实际出资人,全程负责选房、付款、装修及居住,但因限购政策将房屋登记在儿子和未成年小孙女名下,因此,房屋在法律层面初始登记权利人为儿子与小孙女。 王教授与儿子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虽具有债权效力,但不能直接对抗物权登记。 这就意味着,王教授据此享有要求协助过户的债权请求权,而非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这也是其无法直接主张物权确权。 法院将其认定为赠与意思表示,本质是尊重物权登记的公示效力,也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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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嗯哈

嗯哈

2
2025-11-17 17:18

钱呐,你这杀人不见血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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