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报道,内蒙古包头,刑满释放人员赵某摆摊时和张某发生争执,张某抓住赵某的衣领打了他三拳,欲再打时赵某还手致其受了伤,案发后民警认为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他移交给了检方审查起诉。赵某不服:难道就因为我有前科,就不算正当防卫了吗? 2023年7月6日,赵某为了踏实过日子,在小区附近摆了个小吃摊维持生计,收摊时,因摊位占地问题,他和隔壁摊主张某发生口角。 争执很快升级,张某情绪激动地冲上前,一把抓住赵某的衣领,对着他的脸部和胸口接连打了三拳,赵某被打得踉跄后退,还没站稳,张某攥着拳头又要继续殴打。 情急之下,赵某抬手反击,推搡中两人扭打在一起,最终张某摔倒在地,胳膊和额头轻微擦伤,经司法鉴定构成轻微伤。 围观群众见状赶紧拉开两人并报警,民警到场后调取了周边监控,询问了目击者,随后认定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这个结果让赵某难以接受,他反复向办案人员解释,自己出狱后一直规规矩矩,从没想过惹是生非,当时是张某先动手且没有停手的意思,自己还手纯粹是为了自保,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 “我有前科不代表我会主动挑事,更不代表我连保护自己的权利都没有了!” 赵某的辩解让案件陷入争议。 消息传到网上后,网友们迅速分成两派,支持赵某的人认为:“别人都动手打上门了,还手自保天经地义,总不能站着挨打吧?” 也有网友担心:“有前科会不会影响认定?别又搞‘谁受伤谁有理’那一套。” 还有懂法的网友搬出法律规定,强调正当防卫的认定与是否有前科无关,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正当防卫的核心是 “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认定时要立足防卫人当时的情境,不能事后苛求,张某先动手抓衣领打人,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赵某在对方欲继续施暴时反击,从起因和时间上符合正当防卫的前提,且张某仅构成轻微伤,未造成重大损害,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形。 检察机关审查时,重点核查了完整监控录像和多名目击者证言,监控清晰显示张某先发起攻击,三拳过后仍有继续殴打动作,赵某的反击力度并未超出制止侵害的必要限度,同时查明赵某出狱后无再犯罪记录,此次确系自保而非主动挑衅。 最终,检方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明确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个结果让赵某松了口气,也得到了网友们的普遍认可:“这才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对于刑满释放人员来说,他们回归社会后更需要公平的法律对待,这样才能更好地融入生活。 赵某摆摊谋生本是踏实过日子的表现,面对不法侵害时的自保行为,理应得到法律支持。 而张某因琐事就动手打人,本身存在过错,不能因为自己受伤就反过来追责防卫者。 案子办完后,赵某不再摆摊,回老家务农,检察官在笔记里写道:“办案就像种地,种下法治的种子,才能让群众信任司法。” 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无论身份如何,遇到不法侵害时都有权利正当防卫,同时也警示大家,遇事要冷静克制,动手打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希望这样的判决能让更多人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正义不会因为过往经历而打折。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环球网



猫狗郭
说实话,这种事,要谨慎处理,谁先动手罚谁,要不然,会出大事
谢艳玲
多数人带有色眼镜看问题的
孓然
白宝山案给的教训还不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