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凌晨,杭州奉先生雇佣的月嫂李某静在喂奶过程中,其出生仅23天的女儿发生呛奶,最终因窒息死亡。奉先生称,月嫂存在错误的喂奶方式、宝宝呛奶后未能及时处置,甚至隐瞒呛奶情况,导致宝宝最终窒息死亡。该月嫂持有相关从业证件,是奉先先以月工资18800元的高价雇佣的。对此,月嫂李某静称自己“连0.1%的责任都没有”,不认为孩子死亡与自己有关,更是不愿意退回18800元工资。另外,据奉先生反映,月嫂在医院还涉嫌对医生瞒报情况,误导抢救,事后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很快开始寻找新工作。双方各执一词,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月嫂是初生婴儿的直接护理人,若其在喂奶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导致婴儿呛奶窒息死亡,应当进行赔偿,如果其护理操作被认定存在重大过失,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从报道细节来看,奉先生是与月嫂个人签的雇佣合同,孩子意外身亡后,月嫂不管是不是有过失,起码应该有个态度,而不是继续在朋友圈发求职信息,未免太过冷血。另外,相关报道都是采访奉先生,月嫂李某静的各种言行,都是奉先生单方面叙述,还需要月嫂有明确回应。在我看来,月嫂行业的准入门槛过低,有带娃经验便能拿到高价工资,甚至有的月嫂接私活,没有第三方家政公司,导致消费者维权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