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家庭成员?最高检新规刷屏,精神虐待再也不是"家务事"! 宝子们注意了!🔍 11月25日"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最高检的一场新闻发布会直接冲上热搜,关于"婚前同居"的法律定性,有了重磅新说法!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明确表示:只要两人有稳定的共同生活事实,就算没领结婚证,这种婚前同居关系也会被认定为家庭成员关系!更重要的是,那些看不见的精神虐待,现在也算家庭暴力了! 🚫 可能有人会问,这新规到底有啥用?给大家讲个真实案例就懂了⚠️ 山东临沂的苗某和男友马某某同居一年,两人见了家长、有结婚计划,本该是甜蜜的备婚阶段,苗某却陷入了地狱。马某某以"没安全感"为由,逼她删除异性微信、放弃出国进修机会,还天天用脏话辱骂、无端指责。最终在一次深夜微信辱骂后,苗某精神崩溃自杀身亡。 放在以前,没领证的同居关系可能让"家暴"认定卡壳,但现在不一样了!检察机关明确:两人稳定同居、经济扶持、精神依赖的状态,就是事实上的家庭成员。马某某的长期精神虐待,最终被认定为虐待罪,判了三年两个月有期徒刑 ✅ 💡 这次新规最暖心的地方在于,它把法律保护延伸到了"领证前"的亲密关系。以前那些"冷暴力""情感操控""孤立打压",施暴者总以"情侣吵架"为借口搪塞,受害者却求助无门。现在明确了,这些行为不是"家务事",是犯罪! 葛晓燕副检察长特别强调,这是依据刑法和反家庭暴力法做出的认定,目的就是让保护更立体。不管有没有红本本,只要是稳定的共同生活关系,遭遇精神虐待或身体伤害,都能拿起法律武器。 最后提醒大家:如果正在同居中遭遇类似对待,别忍!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就医记录都是证据,及时报警或向检察机关求助,你的安全,法律来守护 💪 最高检新闻发布会 婚前同居认定家庭成员 反家暴新规 精神虐待算家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