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一男子在3年前在司法拍卖平台发现某公司100%股权以1元起拍,名下持有

洋仔说法 2025-11-26 21:56:32

浙江兰溪,一男子在3年前在司法拍卖平台发现某公司100%股权以1元起拍,名下持有村镇银行8.5%股份。男子认为有价值,果断参与竞拍,经过698轮激烈竞价,最终以52.15万元成功拍下。没想到,这家公司持有银行股份估值飙升至千万,眼看财富到手,原股东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当初拍卖未做评估损害了其权益,请求撤销拍卖。不料,法院一纸裁定撤销了三年前的拍卖。   据悉,钱先生是一名经常关注司法拍卖动态的普通投资者,平时就爱研究房产、股权这类拍卖,总想从中找到价值被低估的机会。   2022年底,钱先生在司法拍卖平台上注意到了某化工公司的股权拍卖信息,其股东因拖欠律师费,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拍卖由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负责。   此前,这家公司的股权曾以500万元和400万元的起拍价进行过两次拍卖,但均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第三次拍卖时,起拍价被设定为1元,增价幅度仅为500元,这种低门槛吸引了不少人,最终有15人报名参与,钱先生也是其中之一。   2022年12月7日,拍卖在线上激烈进行,钱先生经过698轮加价,最终以52.15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   拍卖页面上明确提示,公司未进行估值,竞买人需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包括债务、税费等未知瑕疵。   钱先生当时是“赌一下的心态”,原本预估价格可能达到200万元,没想到以52万元成交,这让他觉得捡了个大便宜。   竞拍成功次日,钱先生兴冲冲地联系破产管理人,询问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但管理人回复:“其对公司情况不了解,原股东不配合提供材料,所以没法做评估。”   尽管如此,钱先生还是支付了款项,并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2022年12月8日,钱先生突然发现化工公司被另一家公司起诉,化工公司作为担保方,需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还申请了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查封、冻结相关资产。   2022年12月9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对化工公司的财产进行查封,其中包括其在持有村镇银行8.5%股权。   2025年6月30日,几经折腾,法院因债权人未按时缴费,裁定按撤诉处理。   2025年4月,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启动了对中小股东股份的收购计划,经评估,化工公司所持的8.5%股份预估价值高达1004万余元。   这对钱先生来说,无疑是天降喜讯,三年前52万元的投资,如今可能带来近20倍的回报。然而,喜悦短暂如昙花一现。   2025年6月,法院破产庭收到利害关系人原股东徐先生的异议申请。   徐先生认为,当初的拍卖未经过资产评估,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撤销拍卖。   法院随即裁定冻结化工公司的股权。   2025年10月31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撤销了当初拍卖所依据的破产清算案裁定书。   11月初,钱先生发现,化工公司的股权已悄然回归原股东名下。   面对这一结果,钱先生一方质疑撤拍裁定不当,尤其是拍卖三年后才撤销,可能破坏交易安全。   2025年8月和11月,法院在两次答复中均表示,冻结和撤销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目前,股权虽已回归原股东,但钱先生的损失赔偿问题尚未解决。法院承诺后续会处理,但具体方案仍不明朗。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评价呢?   参照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六)其他严重违反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    本案中,化工公司100%股权的核心资产是其持有的8.5%村镇银行股权,这属于价值较大且不易判断的财产,破产管理人理应对其进行评估,但未对其进行评估,直接以1元起拍价进行拍卖,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破产财产处置的法定程序。   而未经评估的直接后果是破产财产的真实价值被掩盖,可能导致财产被严重低估出售,从而损害债务人 和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原股东徐先生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此次拍卖提出异议,申请法院撤拍。   法院在查明这一事实后,认定存在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利益的嫌疑具有一定法律和事实依据。   有人说,法院在拍卖3年后才撤销,时间太长,存在不合理之处。   确实,尽管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撤拍的除斥期间,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可以无限期地行使撤销权,否则,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法律关系的稳定。   具体到本案,经过三年时间,股权已经过户,钱先生已经基于该股权进行了质押,如果允许法院轻易、过迟地否定一个已完成的交易,将对司法拍卖的公 信 力造成严重打击。   此外,《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管理人未勤勉尽责,忠执行职务,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下来,破产管理人未能履行对化工公司的法定评估职责,存在明显过失,钱先生或可据此向管理人主张赔偿损失。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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