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的姑姑去世前立下遗嘱,把价值几百万的房产赠予女子,但没想到的是,女子的父亲却对女儿故意隐瞒姑姑的死讯和遗嘱,导致遗嘱已经“逾期失效”,而女子痛失百万房产,房产由父亲4兄妹分割,最终女子什么都没有分到。女子生气地质问父亲为啥这么干?他的回答让人惊掉下巴! 信息来源:海报新闻 这事儿要从2014年说起,那年青阿姨在自己用的笔记本上,亲手写下了一份遗嘱,赫然写明她在上海凉城路的那套房子,死后要全部送给自己最宠爱的侄女小芳。 字迹清晰,有签名、有日期,没什么拼接痕迹,妥妥的“真遗嘱”。 到了2022年2月,青阿姨因病去世,作为最亲的小哥,鹤阿伯(也就是小芳的爸爸)去料理后事。 翻动遗物一看,果然找到了那本笔记本和遗嘱。 可他当时想:咱家这几兄妹,当年为了父母那点家产吵得跟仇人似的,一提起就刀光剑影;要是把几百万房子直接给了小芳,别人肯定不高兴,还得吵得鸡飞狗跳。 为了不让女儿小芳吃亏受气,他决定先把死讯和遗嘱都藏着,自己私下跟大哥松大伯、大姐华阿姨还有小妹玉阿姨商量,待谈成了再跟小芳说,让她一手干净利落地拿房子。 结果,这“秘密”居然瞒了整整19个月,直到2023年9月,小芳才被亲戚“路边八卦”爆出来,姑姑早就走了,还留了份遗嘱给自己。 小芳心里那叫一个崩溃:既气又急,赶紧拿着那本破笔记本跑去律师那儿问,才知道《民法典》第1124条第2款的规定,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遗赠后60天内,明确表示“我接受”或者“我放弃”,否则就当自动放弃。 换句话说,光有遗嘱,又不按程序来,就是白搭。 小芳一听直呼“我去”,可惜时间都过完了。 她没在前面那60天里亮明态度,也没去法院告一告,就这么被法院认定为“逾期未接受”,一分钱房子分不到。 法院在2025年12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说鹤阿伯虽然动机是想护着女儿,但法律就是法律,口头承诺不顶用,期限过了就过了。 最后按法定继承,把那套凉城路房子和其他遗产一并分了:鹤阿伯因年老体弱又负有赡养义务,拿了30%;剩下70%三兄妹平摊;小芳零份额,哭都没地方哭去。 咋整?小芳只能懊恼:要是早知道这份遗嘱,第一时间去法院申请确认、去公证、发个声明什么的,也不至于白白丢掉。 整个案子给我们提了个醒:亲情这东西再暖,也经不起程序上的“冷暴力”。 遗赠这种事儿,不管你多善良、多孝顺,都得走法律要求的每一步:写遗嘱、找见证、告诉受遗赠人、登记公证、及时接受。 如果你也碰上类似事,记住第一时间确认死亡证明和遗嘱文本,然后马上向法院或公证处提起“遗嘱效力确认”,最后别忘了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接受的书面声明。 只有这样才能既守住亲情,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千万不要说什么好心护女儿,一旦遗嘱逾期失效,那么当事人就很吃亏,最终什么财产都得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