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宠物投毒刑案的宣判,标志着司法对公共安全与动物保护的双重重视。65岁的张

王长柱 2025-12-17 17:25:11

北京首例宠物投毒刑案的宣判,标志着司法对公共安全与动物保护的双重重视。65岁的张某因投放含氟乙酸钠的毒鸡脖,致小区9只宠物犬死亡,被朝阳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氟乙酸钠作为明令禁止的剧毒物质,其在公共区域的扩散风险,使本案突破“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传统认知,直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安全的重罪构成。 判决的核心意义在于法律逻辑的突破性阐释:法院明确“不文明养犬绝非极端报复的借口”,既否定了“以暴制暴”的私力救济正当性,又通过《刑法》第114条的适用,将宠物权益置于公共安全框架下保护。受害犬主历经1185天追凶,案件九次延审的波折,折射出宠物法律定位的长期争议——当陪伴13年的宠物被主人视为“家庭成员”,现行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缺位(如本案民事索赔未支持精神损失),暴露出“财物属性”定性与情感价值间的深刻矛盾。 此案更推动社会反思:20万网友联署呼吁《反虐待动物法》立法,反映出公众对动物福利立法的迫切期待。判决书中“剧毒物质扩散可能危及人类”的论证,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司法参照,也为平衡养宠自由与公共安全划出了法律红线。当投毒者以“犬只扰民”为辩解时,司法的回应清晰而坚定:任何个体都无权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凌驾于法律之上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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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19

用户10xxx19

2
2025-12-18 13:50

那扒拉高铁的怎么说?

王长柱

王长柱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