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认识两天就出事,这教训给我们敲响了什么警钟? 最近有个案子判了,一个姓刘的男子因为犯罪,被判了三年半。事情起因是和刚认识两天的异性一起喝酒,结果出了事。 不管对方多热情,对于认识不久的人,真不能放下戒备喝得太多。自我保护这根弦,时刻都得绷紧。法院的判决给了坏人应有的惩罚,但也提醒我们,安全意识和清醒的判断力,是保护自己的第一道防线。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外社交,保持适度的警惕和清醒,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避免陷入危险的关键。 大家觉得,在社交场合中,如何既能友好相处,又能保护好自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