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大理租车游玩,当天晚上车身就被恶意划伤。 报警后,调取监控,发现划车的竟然是租车行员工。警察对该员工拘留11天,罚款800。但是由此可见,绝非该员工自愿行为,肯定是租车行老板指使。这样在客户还车时候,找客人多赔钱。这种套路,警方应该严查,绝对不止一次。都属于敲诈勒索了。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一个租车企业的员工划伤租出去的车,作案动机明显不存在,只有受企业的指派作案,才能获得高额赔偿的回报,这就涉嫌有组织的敲诈勒索性质,公安应该按这个罪名进行立案侦查,否则有玩忽职守的嫌疑。 这种搞法,不管是企业还是当事人都是有点太缺德了。做人要有底线经商更应该有底线。如此这般操作坏了自己的名声又坏了自己的生意,具体办事人员还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得多呢还是失多呢? 如果是不相干人划了,按照这个处罚问题不大。但是租车公司这么干,是以犯罪行为牟利,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转工商部门吊销企业执照。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